设前,我还听过你上的工业会计课程呢,我是你的学生,愿意听听老师的高见。”他把球踢回到她脚下。
“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先谈谈我的拙见。”蔡琼和颜悦色回答。
“请大家以热烈掌声欢迎蔡老师真知灼见的讲话。”刘明军环顾围绕的国地税大厅工作人员鼓动着。
蔡琼条理清晰地讲明了5条具体对策:
第一,夯实日常管理基础。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新增的市场主体数量出现“井喷”现象,一些高危企业如商贸企业容易成为虚开偷骗税的载体。加上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待于完善,如农产品抵扣等,实际工作中的执法风险使基层一线干部防不胜防。因此,一是要加强业务培训。促进国税干部思想认识由管户制向管户与管事相结合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二是要将执法全过程纳入计划管理。改变在风险应对方面差异化的应对举措划分不够细致,落实不够有力,靠经验管理、拍脑袋决策的现象,促进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三是要积极增强税企互信。建立互相尊重、互相负责的新型合作关系,以鼓励纳税人主动披露纳税风险,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共同判定商业目的和经营实质,预先化解潜在的税收风险。四是税收管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如,对于风险企业,首先,查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其注册资本与实缴出资额的合理性,对于那些注册地址在写字楼、政府办公室的,要实地查看是否属于“一址多照”、“一张桌子注册办一个公司”,从源头上堵塞风险点。其次,要获取纳税人的登记基础信息,按照总局有关推行实名办税的要求,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进行实名登记和询问,察看其是否存在非正常户的名单,了解其纳税信用等级,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失信企业,预估其是否存在管理风险。
第二,持续关注其开票的规范性。当前,一些企业出于利益驱使,铤而走险,萌发“虚开发票赚取手续费”的念头,按照《刑法》205条有关规定,“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再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要深入广泛宣传其巨大危害性和严重性,向纳税人宣传虚开发票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保持对打虚打骗的高压态势。
第三,实行风险扎口管理。一是要统筹管理职能。征管部门纳税评估、税政部门单项税种管理、税源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稽查部门专项检查等事项。应于年初提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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