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峰:“对。”
要是戴宾碰到了杀人、贩毒之类的事情,能活着的概率并不高。
举个例子,比如戴宾在采风期间,偶然碰到了团伙盗窃,犯罪嫌疑人发现戴宾后威胁对方不要说出去,并留下了戴宾的详细个人信息。
只要戴宾敢报警或者告诉他人,犯罪嫌疑人会马上对戴宾全家动手。
不论犯罪嫌疑人敢不敢做出来,戴宾都不会去赌,于是选择了沉默,以防万一立了遗嘱。
这就比较合理了。
他不会想到,威胁者没动手,读者动手了,也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了威胁者很大的忙。
回到分局,季伯伟等人把韩凌叫到了办公室,询问遗嘱动机问题。
有了侯家柔案的前车之鉴,方舟已经将韩凌的疑虑上报,季伯伟和胡立辉很重视。
双方就此事聊了聊,确定遗嘱动机来源很可能因为戴宾偶然碰到了违法犯罪行为。
可是戴宾已经死了,时间也过去了四个月,青昌那么大,几乎不可能再查到。
“季队,胡队,先搁置吧。”韩凌主动开口,“闲暇的时候我再看看戴宾的,如果有发现的话,会及时汇报。”
戴宾很喜欢把现实写进,这件事毫无疑问,于大海正是凭借这一点找到了戴宾的家庭住址。
如果戴宾在采风期间遇到了特殊事件,也许会在之后的情节中隐晦的展现出来。
这是唯一可能有收获的调查方向。
搁置,不代表韩凌会彻底忘记这件事,该查还是要查。
万一对方是隐藏很深的犯罪团伙,盘踞在青昌,未来早晚得爆炸。
“好,先这么办。”季伯伟同意。
证据的固定持续数天,韩凌和童峰参与其中,卷宗由法制大队审核完毕后,递交检察院再次审核。
检察院审核通过后,会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包括王梦杰的案子。
刑侦大队的工作基本结束,只要检察院不要求补充侦查,戴宾毒杀案可以告一段落。
本案调查过程中规中矩,省厅的殷运良帮了很大的忙,所有人各司其职没有突出表现,因此不存在嘉奖。
查案,本就是警察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半个月后的中午。
韩凌几人在食堂吃饭,童峰又聊起了戴宾的事情:“看得差不多了吧?有什么发现吗?”
今天吃排骨,韩凌吐出嘴里的骨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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