梢的高枝下、旷野的平原里,任由阳光将自己的肌肤灼烧地滚烫,直至火焰焚化了她的全身——
可惜的是,她是囚徒。
没有刑期的囚徒。
她永远无法离开被圈定的土地,她的血肉终有一天会再度重塑,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十年。
然后在复生后,继续等待黎明的回归,周而复始地游离在生死之间。
到最后,她甚至习惯了阳光,开始寻找新的乐趣——
幸好,痛苦让她察觉到了方向。
既然讨厌白昼,暴露在阳光之下才能感受存在。
那就选择吞咽人类的食物,哪怕到最后要恶心地呕吐出来,也比无趣的鲜血有滋味。
无法享受他人的恐惧,那就从他人的喜爱中感受价值。
这可不容易做到。
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
还记得有一次,她试图对一个路人释放善意,所以邀请了他,来到自己的墓地赴宴。
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自己准备了很多惊喜。
譬如吊在树上的尸体、挂在树梢的蝙蝠们、还有向他们打招呼的僵尸……每一样都是她钟意,而精心择取的欢迎方式。
他可是亲口告诉自己,很喜欢这份热情呢,激动的都要哭出来。
当时她甚至取出了两瓶珍藏:
“你是想喝八十岁的,还是想喝十六岁的?”
第一杯更暗沉,口感偏涩,但回味甘甜。第二杯更鲜亮一点,口感润滑,只是比较甜腻,
“如果不合胃口,也可以尝一尝自己的血?”
她其实尝过自己的血液,虽然没办法满足饥饿,却能够满足解馋的需求。
“来,把刀子给我,我来告诉你哪里的血液最好喝。
诶,你怎么晕过去了……”
明明都已经展示了十足的诚意,为什么还是得不到他的喜爱呢?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她感到了气馁——
但气馁也是情绪。
这份新奇的挑战,反倒让她焕发了生活的乐趣。
于是她下定决心,主动去请教当地最受人尊敬的领主:
“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像你一样受人爱戴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不喜欢喝血?”
“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喜欢喝血?你们短命的要求真多。”
“想要受人爱戴,首先要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