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压下满心的恐惧和疑虑,排着队,用冻得发僵的手,从箱子里领走那沉重的武器。
训练很快开始了。
来的是一位孔武有力的外乡人,他的脸上有一块烫伤的痕迹,操着浓重的莱恩王国口音。
必须得说的是,虽然莱恩人不如坎贝尔人能打,但这位佣兵模样的男人却比男爵的侍卫专业得多。
他只用了不到一刻钟,便教会了他们服从与纪律。
“排成三列横队!快!”
“举枪!瞄准!开火!听说你们坎贝尔人在娘胎里就会打枪,这就是你们的水平吗?动作快点!”
“第一排后撤装填!第二排上前——!”
呵斥的声音让瑟尔夫暂时忘记了满肚子的困惑,和其他农奴们一起填进了整齐的线列。
他们的确是天生的战士。
莱恩王国的农民得从装弹和适应枪声开始学起,而他们拿到枪就可以开始操练队形了。
其实队形他们也会,只是时间长了会忘,需要有人来训他们两声,唤醒他们的肌肉记忆。
噼噼啪啪的枪声响起。
那个外乡人教官似乎很满意他们的表现,嚷嚷了一句“你们真他娘是个天才”,而这也是瑟尔夫今年听到的第一句夸赞,憨厚的脸上不禁浮起了一抹笑意。
人们总说坎贝尔公国是骑士之乡的典范,但他却从不这么认为,明明火枪才是他们的骄傲。
据说在那遥远的旧纪元,国王的军队需要集结上千名长矛手,并付出惨重的代价才能战胜一名白银级的超凡者骑士。
然而现在,一支坎贝尔的百人队就够了,密集的火力足以让白银级的超凡者退避三舍。
而黄金级乃至铂金级的超凡者,也可通过队列与队列的配合以及炮兵的支援来将其击败。
当然,如果对方是魔法师,那会有些麻烦,需要考验指挥官的战略调度以及对各种法术的熟悉。
不过那些都是指挥官需要考虑的事情,身为士兵的他无需操心那些复杂的东西。
他只需要站稳,装填,然后开火——
直到战争胜利。
紧张而忙碌的训练持续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来临,出了一身热汗的农奴们才获得稍微的喘息。
他们试着和教官套近乎,然而教官却冷着脸,对所有疑问一概不答,沉默地就像远处的树林。
“我们到底在和谁战斗?”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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