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娘。“大娘,谢谢您。”老大娘的眼泪掉下来了,用围裙擦着眼睛。“长官,你们是好人。我活了六十多年,没见过这样的军队。”陈东征看着她,没有说话。
其他百姓看到这一幕,陆续从屋里走出来。有的端着一碗水,有的捧着几个红薯,有的拿着几个鸡蛋。一个老大爷颤巍巍地走过来,拉着一个正在垒墙的士兵的手。“小兄弟,你们比以前的军队好多了。以前的军队来了,抢粮、抓丁、砸门。你们来了,帮我们修房子。”士兵被他说得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大爷,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沈碧瑶蹲在村口的一棵大树下,给一个受伤的老大爷包扎伤口。老大爷的腿被弹片划伤,伤口已经发炎了,红肿得厉害。他咬着牙,一声不吭。沈碧瑶用碘酒擦了擦伤口周围,撒上磺胺粉,用绷带一圈一圈地缠好。老大爷看着她的动作,又看了看她的军衔。“长官太太,你是好人。”沈碧瑶抬起头,笑了笑。“老大爷,您别叫我长官太太,叫我沈组长就行。”
老大爷没听懂,但点了点头。
沈碧瑶站起来,看着眼前忙碌的场景,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她想起遵义。几年前她被红军围在城里,换上便装,自称是来探亲的浙江女大学生。红军搜查时,她蹲在那所学校的院子里,看到红军帮老百姓挑水、扫地、不拿一针一线。她看到那个笑起来有酒窝的女兵,说“等打完了仗,去杭州看看雷峰塔”。那些红军的衣服破旧,吃的很差,但他们的眼睛里有光。她那时候不明白那光是什么。现在她看着陈东征带着士兵们帮老百姓修房子,看着老百姓从恐惧变成了信任,看着士兵们干得满头大汗却不叫苦——她忽然明白了。他做的,和红军当年在遵义做的,是一样的事。不是为了收买人心,是因为——这是应该做的事。
“怎么了?”陈东征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她身边,手里还拎着那把锄头,额头上全是汗。
沈碧瑶摇了摇头。“没什么。”
陈东征看了她一眼,没有追问,转身又去干活了。
几天后,大部分房屋被修好了。百姓们自发组织起来,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送给部队。鸡蛋、红薯、布鞋、咸菜,什么都有。一个老大娘拿着一双新纳的布鞋,在军部门口站了很久。她不敢进去,在门口走来走去,警卫员问她找谁,她说找陈军长。陈东征闻讯走出来。
老大娘把布鞋塞到他手里。“长官,你穿。我纳了三个月,本想给儿子的。他不在身边,你穿着打仗。”陈东征接过布鞋,鞋底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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