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
二、 契约条款要点(草案)
1. 服务期限:暂定十年。可视其“表现”及甲方意愿延长或……缩短。
2. 服务地点与内容:初期,需随传随到,满足甲方一切合理及“不合理”要求(范围由甲方界定)。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私人司机、搬运工、家政辅助、临时保镖等。需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本市。
3. 人身限制:需佩戴具有定位功能的电子设备(伪装为普通手表或工牌)。定期向甲方汇报行踪及接触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恋爱、结婚、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4. 经济控制:其原有工作可保留,但收入需上缴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管理分配,仅发放基本生活费。禁止任何形式借贷或大额消费。
5. 违约责任:任何违反契约条款的行为,将导致对其母医疗支持的相应等级削减(从降低治疗标准到完全停止),并可能面临法律追诉(基于甲方掌握的关于2023年10月28日凌晨事件的证据)。
6. 终止条款:仅在甲方单方面认为其“服务”已足够抵偿债务及“过错”,并书面确认后,契约方可终止。但保密义务永久有效。
三、 后续步骤
1. 接触与威慑:由李维或其指定人员,以“韩女士法律代表”或“特别事务助理”身份,持部分证据(道歉信复印件、监控截图、医疗费资助意向)接触罗梓。明确告知其处境、我方掌握的证据、以及其母的治疗完全取决于他的选择。
2. 施加压力:在接触同时,安排第三人民医院方面,以“治疗费用缺口”或“病情出现新变化”为由,向罗梓施加压力,放大其焦虑和无助感。
3. 呈现“生路”:在对方濒临崩溃时,出示这份契约草案,作为“唯一”的解决方案。强调这是对他“过错”的“宽恕”和“救赎”,也是挽救其母生命的“唯一机会”。
4. 签署与执行:确保其在充分理解(或被迫理解)条款后,签署契约。立即安排其母的医疗费用支持,以建立初步的“信用”和控制示范效应。
敲下最后一个字,韩晓停了下来。屏幕上的文字,在晨光中泛着冷白的光。这份草案,与其说是一份契约,不如说是一份判决书,一份将一个人未来十年甚至更久的人生,钉死在耻辱柱和劳役架上的残酷判决。
很残忍。很有效。
她应该感到快意,感到一种掌控命运的冰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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