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品着银耳羹,缓缓点头,打量简星夏。
“先前我还觉得你只吃得寻常的鸡鸭鱼肉,少见精致菜品,没想到,你竟然也知道银耳这等佳品。”
简星夏:“……先前我也只觉得你这张嘴只是讨人厌些罢了,少见良言善语,没想到,你竟然是完全不想要你这张嘴了。”
简星夏抄起大勺,作势要打。
书生连忙躲闪,赶紧求饶:“庄主息怒,庄主息怒,我这是在夸你……”
“你确定?”你听听你这说的是人话吗?
书生缩缩脖子,谄媚笑道:“千真万确,庄主你深藏不露,确实出我所料,不过嘛——”
书生话音一转,还是忍不住说道:“不知庄主是如何炖煮这银耳的,我吃着,倒是少了几分风味,依我之见,这银耳应该慢火煮制胶黏,火力不能太大,以防香味溢出,亦不能太小,须得保持微沸,汤水碰撞之间,才能让银耳的精华完全释出……”
简星夏的勺子放了下来。
唉,虽然书生这张嘴不讨喜,但书生的确是山庄的苦哈哈里少见的高要求高鉴赏人士。
今天林三娘上课,没有在民宿帮忙,胖婶忙了许多,熬这银耳汤,她就没麻烦胖婶,用电饭煲自己煮的。
确实不如明火炖出来的胶黏,她喝着还行,但书生却一语中的,说出问题所在。
简星夏心里很清楚,书生来山庄,纯属误入苦哈哈行列,因此看着不如别人愁苦,也不如别人感恩,有点讨嫌。
但另一方面,书生应该是举家族之力培养出来的士族候选人,比起一干苦哈哈,书生拥有更多对生活的热情,和对雅致精美事物的体验反馈。
简星夏这个人优点不多,但是自小独立惯了,爸爸妈妈都没有教她太多东西,很多事情都是从身边的其他人身上学来的。
书生说话不中听,但他说得的确对。
简星夏想想,如果是自己去到几千年后的未来世界,看到那时候的科技人不管什么新鲜蔬果上等肉类,都是“日”的一声打成糊糊……可能态度比书生还激烈。
暴殄天物啊这是!
简星夏哼哼归哼哼,还是给林三娘和书生打了满满两碗银耳羹:“讲课累了就喝一点,还有蜂蜜水,都放在凉亭里了,别讲坏了嗓子。”
林三娘心中感激——缝纫班的第一批学生里,就有两个是她的孩子。
她要是看不出来这是简星夏刻意照顾她们母女,那就是睁眼装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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