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瞪大了眼睛,手里的扇子都掉了。他不敢置信地伸出颤抖的手指去摸。那触感……如丝般顺滑,却又充满弹性。
“这……这是那团怪物?”李广声音都变了,“你……你喂了多少人血?”
“公公,”陈越笑了,笑得云淡风轻,带着一种智商上的碾压,“这世上本没有什么怪物,只有不懂得怎么用的人。您说它嗜血,那是没错。但谁说它只吃人血?”
陈越凑近李广,眼神里带着一丝戏谑:“这畜生其实是个贱骨头,最爱吃的……是加了铁粉的猪血。您之前听那土人瞎忽悠,被人耍了都不知道。那土人也就是想多骗您点银子罢了。”
“猪……猪血?!”李广的脸色变得精彩至极,青一阵白一阵,像是吞了一只活苍蝇。他堂堂内相,居然被几个土人给骗了?还拿着鸡毛当令箭吓唬陈越?
“还得加点佐料,什么盐啊,醋啊,这就涉及到独门秘方了,不便透露。”陈越适时地截住了话头,身体前倾,带着一种压迫感看着李广,“公公,您眼里的魔鬼,在我手里就是干活的牲口。这东西,我给它取名叫‘金丝’。以后,这‘金丝洁齿刷’,就是咱们供给皇上、太后,还有那些愿意出百金求一把的顶级贵人的神品。”
他拿起一把,塞进李广手里:“这一把,您觉得卖多少钱合适?三百两?五百两?”
李广看着那金光闪闪的刷毛,脑子里飞快地盘算着。他原本以为这是个大麻烦,是个要人命的烫手山芋,甚至准备好陈越搞不定后再出面收拾残局来拿捏他。
没想到,在陈越手里,这玩意儿居然变成了摇钱树!而且是用最贱的猪血就能摇下来的钱!这是点石成金啊!
他的眼神变了。从嘲弄,变成了敬畏,甚至有一丝深深的忌惮。
这个陈越,深不可测。连这种邪物都能驯服。
“陈大人……”李广咽了口唾沫,竖起大拇指,语气变得谄媚起来,“高!实在是高!咱家这辈子服过的人不多,您算一个。这‘金丝’……怕是要把京城的银子都刮咱们家来了。定价嘛……既然是神物,那就是无价之宝。一百两?不,五百两!少一分都不卖!这是贡品!”
……
从李府出来,陈越的心情并没有表面上那么轻松。
他确实解决了个大麻烦,但也发现了一个更大的隐患。
回到工坊,他没有去庆祝,而是独自一人来到了废料间。那里堆着一些处理这批“龙须”时,为了修剪长度而剪下来的根部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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