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协会的追杀,甚至有朝一日恢复力量……
必须要找一个最强大的靠山!
还有谁比眼前这个“地表最强”的KING更适合做掩护呢?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而且,既然他们能容忍一条狗,那没理由不能容忍一只……呃,一只看起来有点奇怪的猴子吧?
这是一个豪赌。
赢了,找个最强保镖,苟且偷生,徐图后计。
输了,那就是被当场踩死。
“拼了!”
黑精咬了咬牙,看着正在为游戏机争吵的两人,心一横,从废墟里钻了出来。
……
此时,林默还在心痛他那个断成两截的限定版掌机。
“我都说了让你小心点!这可是我有钱都买不到的绝版啊!”林默痛心疾首地捧着残骸。
“好啦好啦,等发了工资我赔你一个就是了。”琦玉心虚地挠着脸,“大不了我去多抓几个悬赏犯。”
“这是钱的问题吗?这是情怀!”林默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裤脚被人扯了一下。
林默低下头。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概只有几十厘米高的小东西。
通体漆黑,脑袋上顶着个奇怪的触角,正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嗯?”琦玉也注意到了这个小东西,“这是什么?刚从煤堆里钻出来的猴子吗?”
黑精此时拿出了毕生的演技。
它努力让自己的眼睛看起来水汪汪的,充满了无辜和崇拜。
它没有说话,只是学着旁边波奇的样子,摇了摇小屁股。
甚至,它还指了指旁边的波奇,又指了指自己,嘴里发出“叽叽”的讨好声。
意思很明显:既然养了狗,也不差再多养个猴吧?
林默看着脚下的黑精,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他当然知道这是谁。
怪人协会龙级干部,拥有五十四兆细胞的黑色精子。
只不过现在的它,确实弱得可怜。
林默本来心情就不好,正想一脚把这玩意儿踢飞,但转念一想。
原著里,这家伙在大战之后确实就在跟着琦玉。
虽然不知道后面的剧情了,但这家伙既然能被琦玉留下,那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且把它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总比让它跑出去吞噬普通人恢复力量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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