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还给我,否则,我把你们都往死里揍!”
她这个学过咏春拳的穿越过来,干这几个人,完全小菜一碟。
而且,看过书的她,现在虐这家败类,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书里写姜来福夫妻建国前在医院生孩子时把自己的女儿和一个干部家属的孩子偷换了。
这个偷换来的孩子就是原主姜念。
偷换的孩子自然不会善待,家里什么好吃好喝的都紧着亲生儿子。
原主从小就被他们洗脑成伏弟魔。
不但担起责任照顾弟弟的责任,要给全家人洗衣做饭,还要下地干活挣工分。
原主刚满十八岁,张桂兰就计算着卖了她换钱给自己儿子娶媳妇。
不过,他们家所在的向阳村是个穷村,想要把养女卖个好价钱可不容易。
偶然间被她逮到了个机会。
一支部队路过这个村庄驻留,张桂兰瞄准了那个带队的军官去河边的时候,故意把女儿推到河里。
原主不会游泳,在水里扑腾拼命喊救命。
身为军人,霍骁自然不会见死不救,很快就把落水的姑娘救了上来。
没想到,张桂兰大声吆喝,说自家的黄花闺女被男人摸了,以后嫁不出去了,必须让霍骁娶。
原主也配合地紧紧抱住霍骁,扯开自己的衣裳,哭着闹着要他对自己的清白负责。
霍骁因此被讹诈娶她。
光彩礼钱就付了五百块钱。
张桂兰为了能长期讹钱,防止霍骁不认账,在霍骁交彩礼的那天,请吃饭时给他喝了一碗下药的鸡汤,让他和原主提前生米成熟饭。
霍骁度过了一个非常不愉快的夜晚。
原主在家人的长期PUA下,对张桂兰的安排言听计从,事后哭哭啼啼地对霍骁闹,当然,因为霍骁是吃药后和她同房的,非常凶,也确实把她伤到了走不动,因此又成功讹诈到五百元。
被连着讹诈两回,霍骁打心底就厌恶姜家,包括原主,觉得这门婚事比包办婚姻还恶心。
但还是负责任,向上级申请打了结婚报告娶她。
霍骁在村里简单办了婚礼就回部队了。
后来每个月都寄三十块钱给原主当生活费,不过,这些钱都被张桂兰拿了。
婚后第一年霍骁还写信过来,问女方要不要去随军,张桂兰怕摇钱树随军后霍骁不再寄钱,瞒下这封信,不让原主知道,后来连原主生了孩子都不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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