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两袋石灰,或者给笑笑买两罐水果糖。
但他没露喜,假装犹豫了会儿,又提了个要求:
“赵经理,我想签三年合同,而且得在合同里写明,三年内租金涨幅不能超过每年百分之五。”
他知道,再过两年,县城的租金就得涨 ——
去年东街的门面就涨了百分之十,现在把话写死,以后不用跟人扯皮,也能少花冤枉钱。要是每年涨太多,他的利润就薄了,说不定还得赔钱。
赵经理摸了摸下巴,琢磨了会儿 ——
三年租约稳定,不用总找下家,他也能早点去公司报道,不用天天守着这空店;
百分之五的涨幅也合理,比物价涨得慢不了多少,去年县城的物价涨了百分之六,这个涨幅不算高。他点了点头:
“行,就按你说的来。明天你带身份证、钱,咱们去居委会签正式合同,我再把钥匙给你,顺便把水电费结清,省得你后续麻烦。”
走出日杂店时,阳光正好,晒在肩膀上暖得能化开心里的冰疙瘩。
林凡攥了攥口袋里的存折,指尖都透着劲 ——
原来从 “摆摊的” 到 “开店的”,就差这一步迈出去的勇气。
以前总怕这怕那,现在真的谈成了,反而觉得心里踏实了。
可走了没两步,心里又沉了沉:装修得找张师傅,得提前量好货架尺寸,长两米、宽四十厘米最合适,太高了孩子够不着,太宽了占地方;
进货得跑趟市里,得提前列好清单,儿童衣裳要拿 1-3 岁的,男孩女孩的都得有,每种款式拿五件,卖得好再补;
玩具要拿积木、玩偶,不能拿太硬的,怕孩子磕着;营业执照得去工商变更,要带身份证、租赁合同,说不定还得跑两趟,上次老吴就跑了三趟才办下来。
最担心的还是黑皮,要是他知道自己开了店,会不会来闹得更凶?
上次只是摆棚子,黑皮就常来捣乱,开了店说不定更过分,觉得自己赚了钱,能榨出更多 “油水”。
邻街开杂货店的老吴,刚开店的时候也被地痞找过麻烦,后来他联合了旁边几家店,一起去派出所备案,还跟街道办签了 “商户联防” 的协议,之后地痞就不敢来了。
林凡想着,以后也得跟旁边的店搞好关系,万一有事,也好有个照应。
他深吸一口气,脚步却没停。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决定破局,就不能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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