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空间还在,黑恶势力就有可能死灰复燃。我们要做的,就是编织一张‘永远在线’的正义之网,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让‘保护伞’无空可钻。这张网的经纬线,是法治的尊严,是监督的利剑,是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这份决议的核心只有三句话:常态化摸排、制度化打击、源头性治理。常态化摸排,就是要让扫黑除恶的触角延伸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行业,让黑恶势力的任何苗头都能被及时发现;制度化打击,就是要建立规范的办案流程、明确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能依法办理,办成铁案;源头性治理,就是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社会土壤和政治环境,从根本上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与会的常委们纷纷发言,一致表示支持这份决议。大家都明白,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仅是告慰烈士的英灵,更是凌源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最终,决议以全票通过。具体措施随即迅速展开:
县公安局设立“扫黑除恶常态化办公室”,雷杰亲自兼任主任,办公室配备了十名精干力量,直接对县委和市公安局双重负责,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县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收集、分析、研判涉黑涉恶线索,指导、监督各派出所开展摸排打击工作,定期向县委和市公安局汇报工作进展。
县纪委监委同步设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受理窗口”,与公安的常态化办公室建立数据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凡是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线索,一律第一时间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在执纪监督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也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同时,专项窗口公开了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鼓励群众举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全县每一个村、每一个社区都设立了“扫黑除恶信息直报点”,信息员由群众民主推选产生,要求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信息员的报酬由县财政专项保障,不与任何村级组织挂钩,确保其独立性。群众发现的任何涉黑涉恶线索,都可以直接向信息员反映,信息员必须在24小时内将线索直达县扫黑除恶常态化办公室,跳过所有中间环节,防止线索被截留、被泄露。
县人大启动《凌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工作,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相关内容写入地方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群众的权利义务、线索举报的奖励和保护机制等,让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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