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我记得清清楚楚……”
他的声音颤抖着,带着浓重的鼻音,将二十多年前的那场噩梦缓缓诉说:“那天早上,天刚亮,赵天霸就带着十几个人,开着推土机、装载机,把我的砖厂团团围住……他们手里都拿着砍刀、铁棍,凶神恶煞的……赵天霸说,我的砖厂挡了他的路,让我立刻签字,把砖厂以五十万的价格卖给他们……我当时的砖厂价值三百多万,我怎么可能同意……”
郑国栋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恐怖的早晨:“他们见我不签字,就开始打我……用铁棍打我的腿,用砍刀背砸我的后背……我被打得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他们还把我十二岁的儿子拎起来,扔进砖窑口旁边,威胁我说,如果不签字,就把我儿子活活烧死……”
“我看着儿子在砖窑口哭着喊爸爸,我心疼啊……我没有办法,我只能签字……”老人突然崩溃,嚎啕大哭起来,声音嘶哑而绝望,“我签了字,他们就把我扔在厂里,扬长而去……我的腿断了,花了几十万都没治好,从此再也站不起来……我妻子看到我变成这样,儿子也受了惊吓,又气又急,又觉得屈辱,半个月后,就上吊自杀了……”
老人的哭声在法庭内回荡,充满了无尽的悲痛和绝望。旁听席上的受害者家属们再也忍不住,纷纷抽泣起来,有的甚至失声痛哭。记者们快速地记录着,有的记者也红了眼眶,偷偷擦拭着泪水。
张维钧立刻起身,对着审判长说道:“审判长,证人情绪失控,其证言的真实性、客观性已经受到严重影响。而且,事情已经过去二十余年,人的记忆难免会出现偏差,甚至会受到主观情绪的影响,做出不符合事实的陈述。因此,辩护人认为,该证人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反对!”李娜厉声道,“审判长,证人的情绪反应恰恰证明了当年所受创伤之深!二十多年来,这场噩梦一直困扰着他,他的悲痛和愤怒都是真实的!辩护人无权以时间久远、情绪激动为由否定暴力事实的存在!而且,证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案件事实!”
周正平审判长沉默了片刻,看着仍在痛哭的郑国栋,眼神中带着一丝同情。他敲响法槌:“反对有效。证人的情绪可以理解,其证言的真实性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请控辩双方注意询问方式,避免刺激证人。”
随后,另外两名证人也先后作证,他们分别是当年被赵天霸团伙暴力垄断运输市场的货车司机和被强迫交易的商户。他们的证言与郑国栋的陈述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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