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部分人对此心存疑虑,担忧“将荣耀归于行政主管,那些埋头苦干的实际操作者却难以获得应有的肯定”。事实上,这种顾虑完全是一种对于团队式科研工作贡献分配方式的误读。在一项意义深远的大型科研计划当中,首位完成者的确定存在着极为严苛且明确的评判准则。除了要考察此人是否担当起整个项目总体架构规划之重任外,还需审视其是否攻克过至关重要的核心技术难关,同时亦不能忽视其在协调团队合作方面所发挥出的关键作用。
想当年啊!那时候我还肩负着科研成果申报这一重任呢,并有幸亲身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初审大战。就在这场激烈角逐之中,有个备受瞩目的候选项目引起了轩然大波——它的第一完成人竟然是位堂堂高校院长!消息一经传出,顿时引发一片哗然之声:“这怎么可能?难道又是靠关系上位不成?”然而,当我们仔细查阅完整个详尽无遗的研究档案之后,所有疑虑瞬间烟消云散。原来这位院长不仅在项目方案策划与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大显身手,更是在团队筹建以及资源调配等环节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面临重重困境之际,他毅然决然地选择坚守阵地长达三月之久,日夜奋战于实验室里,与全体队员并肩作战,共同勇攀科学高峰。
如此卓越非凡之功绩,让其荣膺成国首功者之名实至名归,同时参与院士选拔亦是当之无愧之举。不过话说回来,咱可不能因为这些正面典型就对科研界某些“重官不重学”的歪风邪气视而不见哦!
早在几年前,便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令人愤慨之事:某位来自某所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领导者,实际上并未真正地投身于科学研究工作之中,但却厚颜无耻地在最终的成果申报阶段将自己列为首位署名作者。此种行径简直就是公然背离了学术界应有的职业道德规范,同时亦给整个科学界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破坏与负面影响!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社会各界对于此类问题关注度的逐步提升,国家相关部门开始着手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来加以解决并改善现状。尤其是自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针对院士选拔评定制度展开了持续且深入的改革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最为突出的一项举措便是在二零二四年对现行的《两院院士章程》作出重大修订——首次正式确立起完备而严格的“退出机制”!该机制规定凡是被查实存在学术造假、品行不端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之人,其院士资格将会被毫不犹豫地予以剥夺;此外,在接下来的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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