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的公园入口,这边有一个小湖,湖边有竹林,白天是情侣约会以及拍婚纱照的地方,这会儿夜了,就没人了,十分幽静,正是幽会的好地方。
等到快十一点,田甜出来了,她外面是一个粉色薄款的长羽绒服,下面一截小腿,隐约可以看到黑丝。
她看到肖义权的车,小跑着过来,肖义权打开车门,田甜上车,肖义权直接抱住:“宝贝,你今夜真的好性感啊,太有感觉了。”
这马屁拍得香,田甜就吃吃地笑,一脸的风骚,她脱了外面的羽绒服,里面是黑丝,让肖义权狂喜。
抱着啃:“猪脚……”
回到租屋,王雅早睡了。
肖义权也洗洗睡下。
第二天,早上起来,吃了早饭,王雅去工地,她做事是真的认真,其实没必要,但她就是想去盯着。
她换鞋的时候,肖义权突然发现,她穿了红丝。
还没下雪,不是太冷,尤其是有太阳的时候。
王雅上身一件粉色的羊毛衫,下身配了一条红黑相间的格子裙,只到膝盖部位,一对小腿,向来都是丝袜裹着的,不过平时是黑丝或者肉丝,偶尔有灰丝。
而这一次,却是红丝。
很显然,肖义权昨天说没见她穿过红丝,她今天就穿给肖义权看。
“哇,红色的,好性感。”肖义权夸张地叫。
王雅扭头看他一眼,这一回眸,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
不过她随即就笑了,因为肖义权的表情太夸张了,缩着头,哈着嘴,就仿佛一头看到了天鹅肉的蛤蟆。
这让王雅又气又笑,换了鞋,直接出门,还把门怦一下关上,不给他看了。
这死男人不开窍。
女人穿上漂亮衣服,最终极的目的,就是希望男人给她脱下来。
你装赖蛤蟆,可你倒是上啊,只要你敢扑上来,你就能吃到天鹅肉,哪怕就在门边上开餐,天蛾也会扬着脖子,嘶叫着答应。
只在那里流口水,却不敢扑上来,反而让人恼怒。
而到吃中饭的时候,朱文秀又来了,吹了半天牛皮,吃了饭才走。
王雅突然有些烦了。
朱文秀对她好,帮她,她还是开心的,但她不是那种轻浮型的女子,也不喜欢轻浮的人。
特别是有肖义权做对比。
朱文秀越吹越厉害,天上少地下无地,可王雅却知道,那个闷着头啃猪脚的,才真的可以担山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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