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的京城,春寒料峭。
自2月1日新的《电影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直接引发了多重巨变。
首先,是制片权的“解放”与“混战”。
民营公司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独立投拍电影,无需再挂靠国有厂标,分享那微不足道的署名权和微薄利润。
一时间,无数怀揣梦想和热钱的民营影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渴望复制盛影传媒的成功。
而另一边,丢了制片权的各个国营电影厂一点都不慌,因为他们依靠电影厂联盟,背靠中影、盛影,拿到了更牛逼的终端放映权,影院带来的持续性盈利让他们安安心心的进入了养老。
当然,一些有野心的电影厂,比如上影厂、长影厂、峨影厂等等,也正在加速与当地兄弟单位集团化,准备再搞一条覆盖当地的院线,成为制片方高不可攀的爸爸。
其次,是发行放映体系的“重塑”与“割据”。
院线制改革的强制推行,彻底动摇了省市县电影公司层层转发的旧发行网络。
以“中影盛世”为代表的跨省院线快速跑马圈地,而各地原有的发行放映单位,要么被迫改组加盟,要么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挤压下迅速边缘化。
这不仅是商业模式的变革,更是地方利益格局的洗牌。
以上影厂、魔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含永乐院线)为核心整合的“上海联和院线”,以及基于粤省本土力量形成的“粤省中影南方电影院线”等,都在摩拳擦掌,试图与背靠中影集团和盛影资本的“中影盛世”分庭抗礼。
一场围绕终端渠道的“圈地运动”正在全国上演。
再者,是意识形态管理面临的新挑战。
市场放开必然带来内容的多元化。
如何在鼓励创作繁荣、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确保文化安全和导向正确,成为主管部门必须衡量的新课题。
这也使得像盛影传媒这样既懂市场规律、又能“把握分寸”的龙头企业,价值更加凸显。
……
在此背景下,王盛和他的盛影传媒集团,虽然凭借超前的布局和强悍的执行力占据了绝对先机,但面临的已不是蓝海畅游,而是群雄环伺、政策与市场双重考验的深水区。
当务之急,依旧是上市。
只有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才能以碾压性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巩固护城河,完成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战略布局。
而盛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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