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是栖栖没吃上的可颂面包,余留下的钱能够消费起的礼物。
陆聿珩哑声,将它从里面拿出来。
听见栖栖说:
“我看隔壁的臭柯基也戴了这个……今天逛帖子的时候,大家说,有人爱的小狗都是有拴上这个的。”
他翘起下巴,眼睛恰好能撞进陆聿珩的目光里,真诚又足够炙热。
“以本小狗的聪明见解。”
“那么有小狗爱的人类,一定也会给小狗戴上项圈。”
“从今以后,你可是被我打上记号的人类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弃养你的。”
陆聿珩呼吸一顿,旋即捧住他的脸。
栖栖忽然被拉得很近,小酒窝都挤出来了,眼睛眨了眨:“做什么……”
“没什么。”陆聿珩捏着他的下巴,声音在两人之间回荡,“我收回之前说人类不会发情的话。”
“在听见一些很好听的小情话时,人类也是会发情的。”
“会想接吻。”
话毕,栖栖的嘴巴倏地被咬住了。
眼前一片黑暗,周遭都是安静的。
栖栖被亲吻着,下意识地抱紧他的脖子。
才不是。
其实没有发情期,他也会想亲陆聿珩的。
按照人类在文书里表达的情感。
这应该叫做,喜欢。
老天爷创造人类的时候,总是喜欢附加一些遗憾,一些孤单,以及坎坷和无能为力。
但也会再创造一些能让孤单人类不孤单,伤心人类变幸福的家伙。
嗯。
栖栖大王就是如此。
有他在,长路上的陆聿珩不再孑然一身,会有一条只为他摇摆的小尾巴,一双只为他亮起的眼睛。
让原本闻着苦苦的人,也散发出幸福的味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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