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上,折射出莹润光泽。
竹荪菌菇汤澄澈见底,菌香袅袅。
翡翠烧卖形似莲苞,皮薄如翼,隐约可见内里翠绿馅料。
六样佳肴摆在一起,色、香、味、形无一不精,让这素雅的雅间都添了几分活色生香。
沈正泽坐于桌前,目光扫过满桌菜肴,微微叹息。
这姑娘就像一个宝藏,总会冒出他没吃过或认不出的各种菜肴。
江茉在他对面落座,见他眼中带着好奇,浅笑道:“沈大人,都是些寻常食材做的家常味道,不知合不合您的口味,您尝尝看。”
谈事总要吃过饭再谈,就是不知是何事。
沈正泽:“……”
所谓家常味道,他是一个都没吃过。
他颔首,先伸向那道金汤酸萝卜鱼片。
江茉见状,直接盛了一小碗放到他面前。
瓷勺舀起一勺金汤,入口先是微酸,而后是骨汤的浓,酸辣平衡得恰到好处,既不刺激,又足够开胃。
沈正泽再夹起一片鱼片,鱼肉莹白细嫩,裹着汤汁入口,滑嫩无刺,酸香顺着舌尖蔓延开,胃里都暖融融的。
“鱼片鲜嫩弹牙,萝卜的鲜酸与骨汤相融,竟生出这般清爽又醇厚的滋味。”
他放下筷子,语气中满是真诚的赞许。
这种话江茉已经听多了。
她不卑不亢,“大人过奖了。”
沈正泽又夹了一筷葱烧蹄筋。
蹄筋软糯不失筋道,裹着浓郁的葱香油与酱汁,入口咸香回甘,葱白的焦香与蹄筋的胶质融在一起,丝毫不觉得腻口。
“这是何物?”他口感略有奇怪,从未吃过。
江茉眨眨眼,失笑。
“这是牛蹄筋,本泡发了想着自己解馋,既然大人来了,便添了这道菜。”
她看着沈正泽眼中的疑惑,补充道,“蹄筋需提前用温水泡发一日,去尽杂质与腥味,再焯水去腥,方能入菜。寻常人家多用来炖菜,我今日用葱烧的法子,倒也算是换个口味。”
“牛蹄筋?”
沈正泽细细咀嚼,感受着胶质在齿间缓缓化开的绵密口感。
“倒是第一次这般吃。从前府中后厨偶有做猪蹄,多是与黄豆同炖,口感软烂却失了筋骨,远不及姑娘这道葱烧的香浓入味。”
当然从前猪蹄什么味道他也没确切尝到过,单看一个清炖一个红烧便知,葱烧肯定更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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