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这种观照,就能“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直击形而上的本体。
到朱熹,当其说出“格物致知”,所谓“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工夫”时,常令人误解为认识论上的经验主义,其实与客观事物的知识没有什么关系,不过是通过待人接物而懂得在君臣父子的伦理体系中学会如何“做人”的道理而已。
到阳明的知行合一致良知,便更是如此了,已然抛弃了认识论,直奔心性感悟。
而伦理学之后,需要向哲学靠拢,最直接的关系,便在于认识论。
所以。
道学需要在认识论上,重新开发。
继而从伦理学,慢慢走向一门真正的哲学。
朱翊钧再度重复道:“在乎认识!认识事物的因果,是人最超然的本真。”
“就如薛公所说,石头发热,是我们认识到是太阳之照射。”
“也如王公所说,万物皆映照于心,分隔唯我之外。”
众人静静看着皇帝。
“人之本体,以认识而自现;格致外物,以认识而通达;纯粹理性,以认识而存在;实践经验,以认识而映照。”
“区别我与世界的因果,是‘我’的本体所在。”
“格致万物的因果,是内圣外王最根本的途径。”
“依托纯粹,将经验化育为‘知’,是因果最直接的体现。”
“自我与世界,先天与后天,皆以认识而联结。”
“我们应当如何认识万物?”
“由思维建立起来的、人性的意识内容,首先并不显现在思想的形式中,而是显现为情感、直观、表象的形式。”
“这些并非是朱子的‘知’,王子的‘良知’,因为还不够纯粹。”
“袁公说格物致知,当如何来格?”
“薛公说先天之能,当如何变现?”
“王公说我思故我在,又如何映照于‘思’?”
“李公说遵循于世,当如何将道德抽象而出?”
“以予愚见。”
“超越万物之上的纯粹抽象的性质,理当可以成为运用于具体事物之上以获得真理的工具。”
“譬如良知的普遍形式,便是普通的知性无须指导也能够作出分辨。”
“无论仁也好,义也罢,任一良知应当在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视为一种普遍承认的原则。”
“其判断形式,理当是先天而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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