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首尾不能相顾!”
路德维希在驾驶舱里沉默了几秒钟。
他脑子里飞快地转着。
步兵和装甲骑士协同作战,这在萨克森陆军里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通常情况下,所谓的‘协同’,不过是大家在同一个进攻序列里各打各的。
装甲骑士们负责像一柄重锤,砸开敌人的硬壳防线。
然后步兵再跟上来像水一样涌进去,清理残敌,巩固战果。
像莫林这样,要把步兵和骑士像拧麻花一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小队级别的配合作战,这绝对是头一遭。
这简直就是把高贵的装甲骑士当成了步兵的移动盾牌!
但路德维希只是稍微想了一下,就立刻明白了莫林这个战术的精妙之处。
在巷战中,最大的威胁不是正面的敌人,而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冷枪。
步兵最大的弱点就是防御力不足,而装甲骑士最大的优势就是防御力惊人。
用装甲骑士的防御力,去弥补步兵的脆弱,同时用步兵的灵活性和火力,去弥补装甲骑士在巷战中的视野盲区和攻击死角。
这简直是天作之合!
“好!就按你说的办!”
路德维希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地答应了。
他也是个明白人,知道什么时候该用最有效的方法去赢得胜利。
“很好!”
莫林兴奋地一挥拳,两人也迅速将手下的部队重新编组。
莫林和路德维希亲自带领中路的主力,另外两组则分别从左右两条平行的街道展开攻击。
命令一下,三支全新的战斗小队立刻开始行动。
莫林所在的中央街道上,画风变得异常奇特。
两台巨大的装甲骑士一前一后,错开半个身位,如同一对移动的钢铁堡垒,稳步向前推进。
它们手中那足以当门板用的巨型盾牌,几乎将整个街道的正面的射界封了大半。
在它们的两翼,四名穿着厚重魔导动力装甲的骑士侍从,警惕地护卫着侧翼。
而在这些钢铁巨人的身后,莫林和两个连的步兵排成了松散的纵队。
一部分士兵紧紧跟在装甲骑士的脚后跟,利用他们庞大的身躯作为掩护。
另一部分则贴着街道两侧的建筑墙壁,弓着身子端着枪,一步一步地挪动。
他们的眼睛则死死地盯着街道对面和头顶上每一扇可能出现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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