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
这样的话,从四名受害者失踪之前,几天之内的监控里,搜寻重合的人,说不定能找到嫌犯。”
当然,这思路不用沈庭提醒。
调查组早就有人在负责了。
kikO的小程序,也一直在进行抓取、匹配。
只不过,始终没什么结果。
“至于抛尸地,这禾子涧村,倒也确实比较偏僻。
凶手可能是原禾子涧村的村民?”
沈庭摇摇头。
应该没有这么绝对。
禾子涧村倒也没有偏僻到,只有原本村民知道的程度。
距离村落比较远的地方,有公路通行。
来往的车辆,如果注意这边,肯定能发现废弃的禾子涧村。
“所以,抛尸禾子涧村,其实说明不了什么。”
沈庭沉吟着:
“接下来,就是致死手法了。
使用捆扎带勒杀,倒的确是个比较罕见的杀人手法。
凶器,捆扎带的特殊性,可以作为凶手是医疗领域工作者的佐证。
同时!
这种致死手法,也具备勒杀典型的心理动机和特征。”
使用勒杀这种杀人手法的凶手,在心理上,通常追求掌控感和权力感。
与之对应的,嫌犯本身的生活,大概率是失控的。
嫌犯本人,很可能是被忽视的。
还有!
勒杀不像锐器捅刺胸腹,或者钝器击打头部。
受害者的死亡过程,相对漫长。
嫌犯可以近距离观察,受害者从挣扎求生到痛苦死亡的整个过程。
嫌犯能从中,体验到极大的兴奋感。
这通常被视为变态心理的满足,以及暴力的宣泄。
所以!
使用勒杀的嫌犯,心理问题通常更为严重。
除了这两点,勒杀通常还代表着性欲倒错、性格偏执以及反社会、表演型人格倾向等等。
凶手哪种心理特征比较显著,哪种没那么显著。
就需要根据案件细节,进行判断了。
“就和竖锯说的一样。
这次的嫌犯,本身就是心理变态。
只不过,因为肝部的疾病,让他有了借口行凶。
而不是因为严重的肝病,单纯为了治病,报复杀人。
如果是后者,嫌犯通常不会选择勒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