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最前最外。
他属于追贼首二百骑之中,立马打马再往侧边占了位置,抬头去看,四五十步外,正是一贼用肩膀扛着自己人头在跑。
可惜,是个无甲之辈。
长枪腋下夹紧,快奔快奔,长枪从腋下就出,开张了,一个!
只值十贯。
又打眼去看,又是一个!十贯!
快快快!
再来十贯!
再快再快!披甲贼,还是骑兵,百十人,就在不远!
那百十骑,正是邬福,无奈了,这么被咬着,必是一个一个被身后掩杀殆尽,好在追来的官军也不多,不论如何,当要绕场奔一奔,绕个方向,转头迎敌,如此才有生机。
没有其他办法了,迎敌一战,只恨这江南小马,着实跑不过人家的高头大马。
只待片刻,绕了个迎头对敌,两军甲骑,已然就是对冲之势。
马自有灵,并不迎头相撞。
其实舞着兵刃,拼命在挥,只看谁更熟悉马匹相错之速度,谁更抓得住那瞬间恰到好处的时机。
两彪骑兵对冲,瞬间无数落马。
一阵错去,只管勒马转向再来,大队头范云心中在算,一个……三十贯!
只待马匹转回来,再看,还在马背上端坐的贼骑不过四五十了,范云已然越发焦急。
再去再去!
都头呼喊有声:“坐稳夹紧,莫要落马!”
只要不落马,哪怕有伤,存活的机会其实不小,浑身重甲,难受重伤,一旦落马,马蹄踩踏而去,那就难说。
范云听得提醒,下意识紧紧夹住马腹,再去。
贼人也是再来,由不得他不来,他若不来,跑不过,那就只得是一个个后背捅杀。
那邬福,又起心思,这一阵,冲是要冲的,却是如何能逃出生天,也要去想,着实是被狗皮膏药黏上了,只怪运气太差。
两彪骑兵再冲,一百多步的距离,在马蹄狂奔之下,近在咫尺,瞬间再是交击。
范云心中在念,再来一个,最好两个。
头前一个去迎,一枪去,时机好得不能再好了,是范云无数次操练与上阵学成的稳准狠!
却是不想如此完美一击,当面那人竟然长枪一挑,把范云的长枪打在一边。
范云大惊,怎么可能,立马回过神来,挑开长枪错过去的那贼骑,定是大贼,唯有大贼才有这般技艺,范云猛然一想,把那人面貌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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