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每日天不亮就扎马步、练劈砍,背上的负重比寻常士兵的甲胄还沉三成。你去看他们握锄头的手,指节突出,虎口磨出的茧子比铜钱还厚——那是常年握刀磨出来的硬茧。寻常农户哪有这般身手?说是民夫,实则是魔月帝国藏在暗处的伏兵,论起近战搏杀,比正规军少了层铠甲束缚,动作反而更灵活,跟咱们的士兵对上,根本差不了多少。”
窗外的风卷着沙尘撞在窗棂上,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战场上传来的哀嚎。云逸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重重按在墨海平原的位置,羊皮地图上的墨迹被按出浅浅的凹痕:“如今战火已经烧到了平原腹地,昨日从前线传回的消息,双方的尸身已经堆得像小山,血水流进地里,把那片黑土泡得发红。伤亡人数?”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极低,“昨天卯时是九千七百二十六,辰时加了六百一十三,午时又添了八百……沙漏里的沙都没这么快漏,可这数字,每一刻都在往上跳。”
他俯身凑近地图,呼吸吹动了纸上的褶皱:“你们想想那墨海平原——一眼望不到头的开阔地,连棵能遮荫的树都少见。蛮荒王庭的骑兵就爱在这种地方撒欢,马蹄子踏在地上,‘咚咚’的声儿能传出去十里地,跟打雷似的。他们的马都是异种,比寻常战马高出一头,骑兵披着轻甲,手里的弯刀亮得晃眼,冲锋时排成楔形阵,前面的人刚把敌人的阵脚冲散,后面的就跟潮水似的涌上去,谁能挡得住?”
“更别说魔月的步兵了。”云逸直起身,指尖划过地图上标注的“魔月步兵营”,“他们的盾牌是三层精铁叠的, arrows(箭矢)射上去跟挠痒似的。列阵时密不透风,跟堵会移动的铁墙似的,咱们的人冲三次,能在墙上砸出个坑就算好的。”
案上的油灯忽明忽暗,映着他凝重的脸。他忽然转向众人,目光锐利如刀:“但咱们不能坐以待毙。要是能练出几十万骑兵——不是随便拉匹马拉上战场那种,得是从马驹开始养,骑手跟马同吃同住,练到人马合一,冲锋时能像一阵风刮过去,刀光闪过就能劈开对方的阵形——那才有底气跟他们拼。”
“可打仗不是只靠蛮力。”云逸话锋一转,拿起案上的算盘,“噼里啪啦”拨了几下珠子,“就像做生意,得算清楚账。咱们现在的粮草只够支撑三个月,要是硬拼,就算赢了,家底也得赔光。所以得精打细算——用最少的伤亡换最大的胜算,用最省的粮草养最锐的兵。”他抬眼时,油灯的光在他瞳孔里跳动,“这才是能让咱们站稳脚跟的长久法子。”
“这场内战,就是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