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到了崇祯九年,仍在发挥作用的军屯连两万顷都不到。
陕西三边本就贫瘠,却还要供养瑞王、秦王、韩王、肃王等数位藩王。
所谓“陕西外供三镇,内给四王,民困已极”。
面对明末的危局,洪承畴、卢象升、孙传庭这三位巨头,分别开出了不同的药方。
洪承畴比较粗暴,倾向于以杀戮和劫掠,来解决人口和土地的矛盾;
卢象升则是依靠高超的治理能力和个人魅力,动员士绅百姓共度时艰;
而孙传庭不一样,他将矛头直指陕西本地的既得利益集团——豪强乡绅。
为了盘活陕西的经济与军事,孙传庭祭出了“治吏”和“清屯”两大杀器。
基于早年治理永城、商丘的经验,孙传庭上任的第一把火,便烧向了陕西的官场。
他要大力整顿吏治。
他在给崇祯的札子中明确指出:
“剿寇必先安民,而安民尤在于察吏”
孙传庭上任后,严令陕西各级郡县:
凡百姓诉讼问理,不得滥施刑罚,不得收取赎金;
凡是涉及到征收钱粮,不得额外勒索火耗;官府日用物资,必须按市价公平购买。
但问题是,规定虽然发下去了,陕西的官员们却大多不以为然。
大家来出做官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捞钱和晋升吗?
尤其是陕西这种四战之地,一不小心就会被反贼乱民杀了祭旗。
要是不趁机捞取好处、打点晋升之路,岂不是白来一遭?
大家都是官场中人,何必要求这么严格?
新官上任三把火,敷衍敷衍就行了。
可他们却大大低估了这位新巡抚改革积弊、挽救危局的决心。
孙传庭久在官场,深谙这些贪官污吏的秉性,这帮人都是些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
于是他亲自部署,派遣心腹干吏四处探访;
与此同时,他又安排了各级侍郎、巡按、监察御史等人,在各州县来回巡视。
密探四处查访,很快便在泾阳县抓到了典型——推官何守谦。
何守谦这厮,在征税时加收羡耗每两达五分,其任内共收银二万三千七百多两,共加羡银一千一百多两。
他不仅多收,而且还在秤砣上动手脚。
他指示衙役定秤,每两比民间重了三分,称量的时候再故意高抬六七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