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佤邦。
金月埃跪在那具尸体前面,跪了很久。
尸体没有皮。
她跪着,看着,不哭。
不是不想哭,是哭不出来,眼泪在眼眶里转,转不出去,她伸手,想摸一摸那张脸,但摸不到脸。
没有脸了,只有肌肉,只有筋骨,只有那个熟悉的轮廓。
她认得那个轮廓。
那是她拜过堂的人。
为什么总是这样?
好人就该死吗?
拜堂是去年的事。
没有花轿,没有喜糖,没有红盖头。
就是在那个破基地里,吴刚主持的,索吞在旁边笑,其他人起哄。
魏瑕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金月埃看着魏瑕说:“我一定要嫁给你。”
然后吴刚说:“礼成!”
就完了。
没有证,没有酒席,没有洞房。
但金月埃觉得,那就是拜堂了。
她认了,魏瑕可能认了,兄弟们认了。
够了。
魏瑕无数次拒绝:“不要跟着我过一辈子,你有一辈子,但我的一辈子要用到其他地方。”
她说:“我的一辈子就是你。”
她想到以前,以前就是因为这一幕,她才爱上了这个男人。
那个时候魏瑕是悲伤的,自言自语的悲伤:“在佤邦这地方,人都活得像鬼。你看吴刚,看索吞,看那些人,哪个不是从泥里爬出来的?没人看得见他们,没人爱他们。但我看得见。我爱他们。”
他顿了顿,看着她,眼睛亮得扎人。
“我也看得见你,我爱你们,但这不是爱情,我无法有爱情。”
金月埃愣住了。
她这辈子听过很多话,没听过这种话,在佤邦,爱是什么?爱是活不下去的东西。
爱是毒贩的鞭子,爱是父亲的拳头,爱是母亲的眼泪。
没人说爱,没人敢说爱。
但他说了。
他说得那么自然,那么认真,像说天会下雨,像说草会绿。
她忽然想哭。
他说:“我爱你们,真的爱。你们都低到尘埃里去了,没人要了,但我爱。”
她没哭,她看着他,说:“我必须爱你。”
他摇着头,说:“一辈子很长,你的一辈子不该是我。”
可金月埃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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