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的重复程序正义,就是这个道理。
为了打击犯罪,自己去犯罪,那成什么了,影视剧里那种审判天使?
出发点就有问题。
电话里,崔江轻叹一口气:“沈新,我们想要去追求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但有的时候,真实的世界不一定是这样。”
“像现在这样,把他交给缅光,对任何一方来说,可能也是最好的选择了。”
在沈新呼呼大睡的时候,春城那边已经讨论了好几个小时。
还跟部里汇报了情况,请求了指示。
最终决定,不吃夹生饭,有机会抓,那就抓。
立刻行动,这边过去人,配合缅光警方,对昂杜实施抓捕。
宋志提出了借人,这边考虑之后同意了。
昂杜藏在山里,有自己的武装,使用警鸟,肯定会有帮助。
然后就是范利平的处置。
考虑再三,提了一个方案,那就是把范利平交给缅光处置。
在国内,范利平做过的那些事情经不住查,查到底只有一个下场。
所以他自己都不敢回来。
留在国内,他必死无疑。
但考虑他做过的那些事情,他的出发点,他的父亲。
上面的意思是给他一个生的机会。
送去缅光。
他现在国籍就是缅光的,送回去也合理。
他在缅光贩过毒,杀过人。
当然,一笔糊涂账,很难算清楚。
那也就别算了,就以这次走货算。
根据这次的量,在缅光那边,他也是死刑。
但宋志请示过领导,愿意和范利平达成了一个协议。
由范利平出面,帮助缅光警方抓住昂杜。
然后可以放他一条生路。
最后判个终身监禁。
在缅光,终身监禁也就是20年的意思,他现在27岁,就算真坐满20年,出来的时候还不满五十岁。
终归还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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