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普通人大许多,手指脚趾都有明显的变形,看起来像是野兽的爪子一样。
不仅如此,浑身的体毛也很重,几乎是厚厚的覆盖了全身。
嗯……………要不是自己当初是瞄准头打的,至少应该可以看出这家伙到底是长什么样子。
至少李维可以确定,这不是普通的人类。
难道这就是传闻中说的那个怪物?
李维盯视着眼前的怪物,陷入了沉思。就在这时,后面被箱子压住的少女也是偷摸着趁机爬了出来,看见背对着自己的李维,眼中凶光一闪,立刻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朝着李维的后心刺了过去。
接着,她的眼前便闪过了一道火光。
“砰。”
李维盯视着怪物,连看都没有看身后的少女尸体一眼,只是收回了惩戒者,然后仔细打量了一下怪物的脚底板,随后站起身来。
“行了,去找地方吧。”
原本李维是想要抓个活口,让对方给自己带路,但是现在看起来,这个帕斯曼家族养的杀手还真是挺职业的,估计也不指望对方能够乖乖听话。
更别说,人是会说谎的。
但是足迹不会。
李维确定了怪物的足迹,然后就顺着开始找了。那两个杀手的足迹他没看,因为人类很有可能是去各种各样的地方的。但是这种怪物不同,很明显,就这个浑身长毛两米多高的样子,也不适合带出去遛狗。
所以在李维看来,这个怪物应该就和警局的警犬一样,平日关在狗舍里,等要用的时候再把它牵出来。
既然是这样,那么这个怪物的行动范围应该就很有限了。
抱着这个想法,李维顺着怪物的足迹找了又找———嗯,晚上找东西的确不太方便,不过还好李维有人偶猫可以夜视,他基本上就是操控人偶猫到处爬一爬,跳一跳,就很容易找到这个怪物的足迹了。
毕竟这家伙的脚长的就很畸形,而且还不穿鞋,好找多了。
只花了一两个小时的时间,李维就顺着怪物的足迹找到了一处……………
“动物园?”
李维神情古怪的看着上面的招牌,一脸无语。
在这个时代,动物园还是个新鲜货,反倒是大家更熟悉的马戏团,容易带上各种奇珍异兽,然后在广场上摆个场子,大家看看马戏,看看奇怪的动物,倒是有趣。普通的动物园在这个时候还做不起来,大部分地方都觉得没必要。
不就是动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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