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玉军和树熙启程返回,树杰陪同陈律师去调查。
律师见到三大头就直接问他:“你看这封信是你写的吗?”
三大头从律师手中接过信看了看,说:“是我写的。”
陈律师又把那段录音放给他听,接着就问他:“刚才回放的这段录音是你和唐警官的对话吗?”
“是的。”
“你确认?”
“我确认。”
“这是你录的吗?”
“是。”
“你是在什么情况下录的?为什么要录这个?”
“当时唐警官来找我商量对策,我怕他甩锅给我,就偷偷录了。”
“根据你提供的这些情况,你可能涉嫌轮 奸罪,你没有顾虑吗?”
“没有,我的无期徒刑里已经包含了轮 奸罪。”
“你和唐警官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中学同学,也是好朋友,我拐卖妇女的事被他发现后,就要我在他们所长爱人开的向阳饭店旅馆包一间客房,每月交五千元,另外每成交一笔生意,再给他们提成10%,他们就可以保我平安,我就答应了。就这样,我们一直在互相利用,可这次他们落井下石,把所有问题都推到我一人身上,让我被判了无期徒刑,我算是瞎了眼。”
“你说的包一间客房,每月交五千元,是哪一年?”
“大概是九五年。”
“那时那里的客房正常住宿每人每天多少钱?”
“好像是五元左右。”
在派出所调查时,卖淫案的另一名办案人员称,他只是在案件的有关材料上签字,并没有参与案件的办理,至于事发当晚的现场情况,他也是从有关材料上看到的。
接着,陈律师又找三大头的爱人进行调查,主要是了解她交给彩云的那封信和录音磁带的来源和出处等情况。
树杰带着律师来到彩云办公室,三人一起研究再审问题。
彩云问律师:“再审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
陈律师道:“一般情况下,应该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但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也可以向市法院提出。”
“强奸案也是这样吗?”
“强奸案我们原来被迫走了自诉程序,但现在情况变了,应该走公诉程序,我建议直接向县公安局报案。”
树杰问:“我们不是已经报案了吗?再报还有用吗?”
“现在我们不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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