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给电视台报送稿件七篇,采用为零,这让局长感到很尴尬,散会后,便将这项工作由局办调整到法制科,并配备一台摄像机。
玉军第一次参加的执法活动,是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名酒案件。当他看到执法人员抓住违法嫌疑人的头发,一脚将其踢倒在地,令其跪下时,感到十分惊讶,连忙跑过去跟稽查队队长沟通后,便将他扶起来,并要求他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
返回途中,稽查队队长跟玉军说:“你第一次参加执法活动,可能有点不适应,多参加几次你就习惯了。”
玉军道:“法律没有授予我们这种权力,我们不能越权执法。”
“跟这种人说法,纯是对牛弹琴,他们大字不识几个,就知道造假售假,赚黑心钱。”
最让玉军不能接受的,是参加质量科一次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在现场将两个三屉桌的抽屉全部撬开,将里面的现金和账本、票据全部装包带走,令其负责人将抽取的样品装上面包车送到局里,然后将车封存,人被关进库房。
玉军找质量科科长霍万芳沟通,要求她放人,遭到她拒绝。无奈之下,他找到局长。
局长跟他说:“这事我已经知道了,万芳的意思是临时措施,只要他配合调查,做完笔录就放人。”
玉军道:“即使是临时的,也是违法。”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我的意思就是依法办案,不能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这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案子不采取这种措施,就很难办下去。当然,如果你能拿出一个既合法,又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办法来,那就更好。”
“我和万芳再商量一下吧。”玉军知道局长支持霍万芳的做法,和她商量也没用,只好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
类似这样的问题已经发生了好几次,无论对错,局长都坚定地支持霍万芳,这让玉军感到很不爽。但他并没有因此对局长产生不满情绪,因为他明白,没有局长的力挺,他不可能成为局里的中层干部。
一向善于察言观色的邹孝仁,从中嗅到了一些味道,他觉得玉军与局长之间的关系没法跟万芳比,而且万芳近期也有意跟他套近乎,这让他感到非常兴奋,这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更重要的是她和局长之间那种微妙的关系。
他借案件审核意见反馈之机,跟万芳说:“你知道吗?我们头昨天找局长告状,说你目无法纪,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结果局长不但没支持他,反而给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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