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
嗯,《I-See-Fire》特别好,而且特别有那种氛围感,这要是有什么欧美的史诗电影找我写歌就好了,咦,对了,《魔戒》开拍了没?
不过不开拍好像也无所谓,我是《魔戒》的读者啊,我看的是书,我是写给这部的就是了,宾果,就这么定了!
《The-Phoenix》,这首歌好,用了。
啊,我居然还特意把《Radio》这首歌抄下来过吗?不过再想想,歌其实还是蛮好的,算不得有多惊艳,但副歌阶段的抓耳,就毕竟是曾经在二十多年后的那个快节奏时代也杀出来过的,其实很牛。
短了点儿,抻到三分半到四分钟,倒是很不错。
《It’s-My-Life》很棒,恍惚记得,这首歌倒是比较早发行的了,不过再想想,无所谓,虽然欧美这边因为市场大、吃得饱的缘故,一张专辑的创作周期往往偏长,但接触日久就明白了,倒也不必把他们过于的神话了,大家都是搞定一张专辑,就忙着赚钱、巡演、喝酒、嗑、泡妞去了,要等喧嚣退去,这才会再次回归音乐创作,再捣鼓下张专辑——尤其摇滚圈和说唱圈!
所以,嗯,回头闲聊的时候,问问邦乔维乐队上张专辑是什么时候出的,大概就能猜出来,这首歌是不是已经被创作出来了——一年之内绝无可能,两年左右就有小风险会撞车,三年以上就放弃。
啊,终于到了贾斯丁比伯的专区了,这个要选一到两首……
《Love-Yourself》?
还是《What -Do -You -Mean?》?
…………
门忽然被咔哒一声推开。
某人探头看进来,于是林见鹿停下了手里的吉他——书房里也有钢琴,巨贵,但林见鹿自认自己钢琴弹得不算太好,远不如吉他的技术,所以很多时候都更愿意选吉他——是俞飞泓,“醒了?还是我吵到你们了?”
她摇摇头,推开门进来,“隔音很好,在卧室里根本听不见,走近点、快到门口才能听到一点点……在写新歌?”
她身上批了件薄如轻纱的睡衣,里面居然什么都没穿,昨晚睡的时候什么样子,现在就什么样子——林见鹿失笑,放下吉他站起身来,冲她展开了双臂。
她快步过来,被林见鹿一把抱住,脑袋埋进她耳后的头发里,深深地吸了口气,亲了一口,松开,她又问:“在写新歌?”
林见鹿点了点头,“差不多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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