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一边说,他已经摆手,加大了步幅想要摆脱,只不过还是习惯性地冲依旧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女孩儿微笑、点了点头,然而……嗯?布兰妮?斯皮尔斯?
他忽然站住,扭头看,卧槽,这妞是布兰妮?
一脸的婴儿肥,倒是蛮俏丽可爱,但是以大老美的审美来看,土得不行,简直就是典型的傻妞——连傻白甜都算不上,就是感觉又土又笨那种。
也就是一个站住的工夫,傻妞从忽然遇到偶像的惊喜中回过神来了,眼睛瞪得大大的,走到身前,“林!哦,上帝!林,我爱你!我喜欢你的《21》,疯狂的喜欢,我是你最忠实的歌迷!哦,上帝,我怎么会遇到了你……爸爸妈妈带我去看过超级碗,我们抢到了票,相信我,我真的去看过,因为我疯狂的喜欢你!”
仔细看,还真是她。
林见鹿笑了笑,主动冲她伸出手,“嘿,斯皮尔斯小姐,很高兴遇到你!”
“哦……上帝,不行了,我要哭了!”
嗯,华语歌坛也不稀罕,大老美这边更严重,反正林见鹿从小长大的过程中,自己回忆,好像压根儿就没有过这样的一个时期,会像他们这样疯狂的迷恋某一个歌手,或者演员,迷恋到看见人家出现就会尖叫、不克自制的那种!
林见鹿还在笑,正要收回手,傻妞却忽然扑了上来,一把抱住林见鹿,“哦,上帝!我太喜欢你了林,哦……”
这个时候,随后走出办公室的保安已经冲过来了,林见鹿赶紧伸手,“嘿!嘿!”,制止了保安的动作,然后拍了拍布兰妮·斯皮尔斯的后背,“OK!OK!女孩儿,斯皮尔斯小姐,不要激动,我可以给你签名!不要激动!”
保镖还是过来制止了杰米·斯皮尔斯的靠近,等布兰妮松开了林见鹿,刚才那间办公室里的人,也已经追了出来,一下子挤开布兰妮,满脸笑容,“嘿,林,你好!我是约翰,约翰·彼得斯,制作部,很高兴认识你!”
“米兔!”
于是握手。
离电梯近,平常也不免人来人往,这一幕虽也就短短一分钟,却还是迅速地就吸引了很多人的驻足,不少人跃跃欲试,想要过来近距离看巨星。
嗯,就这,还是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内部,一个本来就每天都会有歌手、明星进进出出的地方。事实上到现在,林见鹿已经压根儿不敢坐民航客机,不敢去任何公开的商场购物、逛街——在港港只是略好些,可他出门吃个饭,也要乔装改扮,赶紧通过人群聚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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