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对高媛媛的存在做了有意隐藏,还是有效果的,这一次港媒给自己在首都的生活揭了个底儿朝天,却也没发现高媛媛的存在。
…………
早上七点多的首都城,是如此的繁忙与嘈杂。
若是别人穿越过来看,或许会觉得如今的首都,实在是贫穷且落伍,几乎都不怎么能看到三十年后那种繁华的现代都市的感觉,却偏偏在林见鹿看来,如今的首都,充满着一种蓬勃的、旺盛的、野蛮生长的生命感觉。
全然不似一二十年之后的冰冷的现代化大都市。
所以他很喜欢骑着自己的摩托车,不徐不疾地穿行在这座都市里。
就不论朋友圈里,哪怕在情人圈里,也普遍认为他这个爱好算是“怪癖”。
有小轿车可坐,有专门的司机给开车,谁还骑摩托车啊!
就连他的情人们,都是路虎奔驰奥迪的,偏偏反倒是他,有一辆三系小宝马也很少开,每次忙里偷闲地回来住个十天半月,哪怕大冷天,也总喜欢骑着他那摩托车到处跑——这不是怪癖是什么?
然而……
突突突突地跑在路上,看着两旁的街道与行人,内心平静。
骑不快,也压根儿不想快。
冬天戴全盔,夏天半盔,夏天很热,冬天很冷。
杨柳絮会刮到脸上,痒痒,这年头小汽车的排气里有一股远较后世更严重的铅味儿,很不好闻。烦恼多多。
但路边会有炸油条的香气,会有熏肉大饼的香气,会有女子的廉价香水和洗发水的味道,会有路边的吵架声,会有开业和结婚的鞭炮声,会有街边音像店里的歌声,会有收破烂的声音和“磨剪子锵菜刀”……
色香味俱全的人间。
他知道《21》红了,在欧美一炮而红,而且是远超预期的红——大约同之前《冷酷到底》的爆红,有着很近似的因素。新颖。
音乐嘛,而且是流行音乐,很难说有什么全新的东西,你玩的所有东西,都有人已经玩过了,但是,新鲜的混搭、新颖的编曲、新奇的玩法,从零几年、一几年乃至二几年,忽然穿越到今天,耳目一新却是可以肯定的。
哪怕号称见多识广的欧美听众们的耳朵,也没听过。
再加上抓耳的旋律一发入魂,甚至有些旋律有魔音灌脑的感觉……
嗯,红了。
甚至都没等到《Believer》的中国风登场,就已经红到了这个程度——张爱嘉来电话,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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