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俞飞泓打了个电话过去,那边一听,很开心,当即表示马上就订票飞过来——对于林见鹿给她打电话,让她过来纽约陪着录音,感觉上她甚至不止是开心的问题,是很骄傲。
当天晚上,首都时间的不到中午,她就已经上了飞机了。
投奔之心十万火急。
第二天上午,安排了林希蕾带车子过去机场接她,林见鹿却还是跟赵明信、张爱嘉一起,去了哥伦比亚的录音棚。
又见到了很多老朋友。
当天就为接下来的录音工作开始筹备。
一个电话,之前在《Baby》录音时,为林见鹿提供了伴唱音轨的科里斯·马丁斯很快就赶了过来,大家嘻嘻哈哈着碰拳、握手、拥抱。
这厮黑人,是个小歌手,擅长饶舌、灵魂乐和R&B,之前在哥伦比亚旗下的一家小厂牌发过两张专辑,但销量一般,赚过一点钱,但是早就财政崩盘了,目前以夜场驻唱,和全美到处跑酒吧、跑音乐节过日子,该说不说,唱功倒是不错。
要不然赵明信也不会选中了他。
老美这边的规矩,但凡稍有地位的音乐人,参与进作品的创作中来,除非他自己放弃,要拿一笔快钱,否则就都是要给版税分成的,之前他在《Baby》奉献了一点和声,算是伴唱,就拿了那首歌的0.1%的版税。
对于他这样一个落魄的小歌手来说,本来大多更喜欢直接拿一笔钱,因为版权啊、表演权啊这些,压根儿也不可能给他,但他和他的经纪人很看好《Baby》这首歌,就坚持要拿版税,林见鹿无所谓,反正不是他出钱,赵明信也同意了。
合作过程中,这哥们还不错,事儿少,干活儿卖力气,嗓子也好。
而且之前的合作结束,这哥们儿还一再的表示,特别看好林见鹿的音乐才华,想要跟着混——据说黑人有这个习俗,特别喜欢跟个老大混。
但林见鹿没有在阿美利加收小弟的打算,目前大家就是纯粹合作。
接下来还要用他来做和声、伴唱,但也依然还是纯粹合作——该给的版税肯定会给,但别管他参与幅度有多深,表演权之类的,都是想也别想。
什么叫表演权?
就是说这首歌发行上市了,我要出去接商演,只要唱这首歌,就得有他一份钱,他去了,按约定比例拿他的那一份钱,不去,你要找人顶他的位置,或者干脆他的声音那部分,你直接放伴奏,他也依然要拿他的那一份钱。
你不给,他就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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