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就是治人。人治好了,国就好了。”
他现在,有点明白这句话了。
十二月初,京兆尹周文炳又来了。
这回不是报案子,是报事。
他说,城西那片,那个杀猪的赵屠户,开始干活了。
干的什么活?扫大街。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拿着大扫帚,从城西扫到城南。
扫完了,再去修城墙。搬砖,和泥,干得满头大汗。
街坊们看见他,有的躲着走,有的冲他吐口水,有的骂他活该。
他也不吭声,低着头,干自己的活。
周文炳问他,后悔不后悔。
他说,后悔。后悔那天火气大,动了刀。害了邻居,也害了自己。
周文炳问他,恨不恨邻居。
他说,不恨。是他自己不对。邻居那条胳膊废了,这辈子都干不了重活。他欠人家的。
周文炳问他,以后出去了想干什么。
他说,还杀猪。但再也不动刀了。跟人吵起来,就躲。躲不开,就忍着。
秦夜听完,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问:“那邻居呢?怎么样了?”
周文炳说:“邻居在家养伤。赵屠户的媳妇隔三差五送肉去,送菜去,送钱去。邻居开始不收,后来收了。两家现在不说话,但也不吵了。”
秦夜点点头。
“那就好。”
他想了想,又说:“周文炳,你盯着点。别让街坊们欺负那赵屠户。他该受的罚,受了。该干的活,干了。再欺负他,就不对了。”
周文炳点头。
“臣明白。”
十二月初十,礼部尚书周文渊来了。
他带着一份折子,是刑部和大理寺一块议的。
折子里头,写的正是上次说的那条律条。
秦夜接过来,仔细看了一遍。
律条写得很细。
伤人致残的,按律当流放。但若伤人者真心悔过,赔了钱,得了受害人原谅,可以改判苦役。
苦役的年限,根据伤人的轻重定。轻的三年,重的五年。特别重的,不在此列。
苦役期间,表现好的,可以减。
减多少,看表现。
表现不好的,加。
加多少,也看表现。
死活不改的,还按律条办,流放。
秦夜看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