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的话要晚上或第二天才能回来,回来后我会往酒吧打电话,到时候去酒吧跟你汇合。”
“嗯,我在镇上转转,晚餐我请。”马特点头答应下来。
马特来小镇玩了两天,也算看清了林克的态度,他说回家种田并不是玩玩。无论是精心规划的农场,还是创意非凡的工作室,还有精心打理的农舍和花园,他明显把这里当成未来数年生活的地方。
说起纽约也毫不留恋。
想想也是,在纽约,就中产阶级活的最幸福——往下能感受到底层社会的沉重黑暗,往上能体味上层社会的腐败堕落,也就中产阶级蒙着眼睛假装看不见。林克的职业让他什么社会阶层都得接触,又受过金并的迫害,对纽约的感受十分复杂。
有归属也有排斥。
那里就像个开满荷花的臭泥塘,既爱荷花之美,又厌恶淤泥之臭。
镇上也有了能住游客的地方,在林克的催促下,老格斯终于将酒吧后面的仓库整理出来,变成两间客房。马特就是他的第一个客人。酒吧的客房条件不错,出门就能喝酒,坐下就可以聊天,马特还挺喜欢的。
马特在这里认识不少人,一来二去的,居然跟哈维医生混成朋友。
镇长只有一个诊所,就是玛鲁打工的那个诊所,诊所内也仅有一名不务正业的医生。进入冰汽时代之前不好说,但经过考验世界的锻炼,林克现在的医术完全碾压他。
这不怨哈维,他只是兴趣不在这上面,林克的外科手术水平就算放大医院也是数一数二的。
林克觉得挺有意思,哈维医生的爱好大家都知道,无线电和健美操。万一马特被拉去跳健身操,想想他穿着紧身裤……等等,他是超级英雄啊,每天都穿紧身裤。
林克输了,总觉得和变泰的世界格格不入。
他的农舍虽然有客房,但没打算邀请马律师入住。这边和华夏习俗不同,只有很好的朋友才会请进家里,等级依次为喝杯咖啡,邀请晚餐,挽留住下。而且林克从没留宿过同性。
*****
送走马特后,林克有条不紊的对工作收个尾,在健身器材上热身,去湖边练了一个小时中平枪,等太阳下山,他收起斩风羽枪下到地下室。
地下室工作台的旁边,摆着几样农具:锄头、镰刀、喷壶、斧头和十字镐。
林克懂爷爷的意思,他留下这些,是期待林克能够亲手重建农场,并在重建中加深人与自然的感悟。林克深刻理解这份心意,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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