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过去做过很多新建和维修工作,最近又在设计林间别墅,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建筑知识方面的不足。苦于没有时间学习充电,林克给出机会,当然要抓住。
如果可能的话,她甚至想去读一个建筑学位。
林克直接帮她做了决定,“去纽约还是洛杉矶?想学最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就别在小城市敷衍,去大城市更能开阔视野。”
听见洛杉矶,罗宾的目光闪烁了一下,立刻说,“还是纽约吧,我正好想看看你长大的城市。”
“行,纽约更方便了,我在那里有些人脉,可以帮你介绍好大学,也能介绍实习的工作。而且你还可以住我的公寓,开我的……车就算了,那台迈凯伦太扎眼,你到纽约买辆新车吧,正好我的车库还有地方。”
以林克的人脉,这些可谓是轻松达成,难点是要向下兼容。
类似于让一个大学教授介绍好幼儿园,能做,但有点儿麻烦。
罗宾顿时下定决心,“那就去纽约,等孩子们假期结束我就出发!”
距离孩子们假期结束还有两周,之后他们就要滚去凤凰城上学,每周末才回来一次——家长们可都盼着呢!
一想到可以去纽约,罗宾整个人都在发光。
林克想了想自己那幢公寓,别的不说,至少位置十分优越——历代超英大战都不会波及这里。
众所周知,超英大战只会在地标性建筑附近开打,尤其史塔克大厦附近是重灾区。
人们迟早会明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的小区目前看起来还不起眼,但等超英大时代来临,那片区域的房价得涨上天,所以他才强烈建议罗宾住家里……
——众所周知选房地产什么最重要?
是地段!
那在纽约什么地段最好?
当然是远离超级英雄战场的地段!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被超英大战破坏的建筑,别说保险公司,连狗都不赔!
当然了,林克也不会因此就去囤积房产,在华尔街看来房地产是非常低效的投资方式。而且那可是纽约,所谓安全也是相对的,他疯了才在纽约投资房地产。
他的那间公寓有三个卧室两个浴室和两个厕所,家具齐全,有托管公司每周打扫卫生,日常住绝对够用。带双车位独立车库,里面停着一辆价值百万的迈凯伦,那车罗宾看了会很开心。
可惜没办法开上路,很多警察盯着呢,就等着查这辆车手续……爽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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