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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打一场战斗都够了。
他没把换上新子弹的枪拿出来,现在有更好的选择,就是把背包页打开在眼前。
这是他在漫漫长夜学会的技巧,背包打开可以让他能直接握住枪身,保持最快开枪的姿势。但步枪同时还存在背包内,所以在现实世界隐形。
除了姿势有点儿怪之外,他这种使用方式隐蔽性极高。
这条巷子太长,中间没有岔道,很容易变成一根筋两头堵。
所以他已经做好准备,如果出现的只有一两名黑帮份子,立刻开枪。
周围压抑的环境让他感觉越发的不适,只想尽快离开。
“回去后要不要转投拥枪派?”林克立场动摇……从来没坚定过。
不说别的啊,手枪射击必须抓紧时间练起来。
不像漫漫长夜的环境,那边到处都是旷野,射程很重要。现在是城市环境,手枪的隐蔽性更加重要。
受上辈子价值观影响,林克曾认为枪支泛滥是社会稳定的毒瘤。
所以他支持禁枪是真心的,支持警察也是真心的。哪怕人尽皆知,NYPD既垃圾又腐败,但再糟糕的警察也比没有警察好。
但他同时也觉得阿美没有禁枪的大环境——禁枪的前提是社会稳定,是让犯罪分子手里没枪。可老麦打的主意是先让人民手里没枪,然后创造一片蓝海市场,再卖更多的枪!
就特么的……那时只会更乱。
枪能给底层人一种虚假的幸福感,在整体性剥削的现实下,保持“不要逼老子造反”的幻想。实际上,现在飞机大炮,民兵造反的年代早就一去不复返。
这条小巷出奇的黑暗漫长,中间遇到几个出口,全都铁门紧锁,林克有些怀疑是死胡同。
气氛刚开始时还有些恐怖,可走着走着就挣脱出来。
老子有枪!搞死过魔熊!杀的狼能堆满一个房间!
老子到底在怕啥?
手里有枪,背包里有五把法器,十字镐、斧子和镰刀的杀伤力可一点儿都不差。尤其那把大镰刀,可长可短。放大挂在肩膀上当斩镰,长达一米的刀刃挥舞起来,一刀将人拦腰斩断!
“唯,假如我今天死在这儿,还有机会复活吗?”
【可以,只要尸体别受太严重损坏,都可以去考验世界复活。】
太棒了,复活币入手!
30天洗白重来大法……
“一直可以?为什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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