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大量冤假错案,于是将传统三法司改制,其主要针对的是刑部。
在大明传统三法司中,以刑部最为权重,负责所有案件的从头到尾,而大理寺和都察院只作为重大死刑案件的监理和平反。
但事实上,在古代唐宋时期以及更靠前的秦汉时期,大理寺才是最高审判机关,此次改制,李显穆将所有案件审判,全部重新移交给大理寺,成为最高司法衙门。
此举明显是为了削减刑部职能,加强大理寺职能。
而后再次将刑部一分为二,一部分保留在刑部之中,追查罪犯,审理案件真伪。
另外一半则为督刑司,在刑部官员查明案件后,督刑司清查案宗以及过程,确认其中没有冤假错案,而后上报大理寺审判,确定刑罚。
督刑司是刑部和大理寺之间的沟通渠道,同时督查刑部和大理寺,如果督刑司认为大理寺判决不对,也可以提出复核,如果大理寺再次坚持,那就提报专门负责三法司的内阁大学士处理。
至此,司法、监察部门已然全部被分拆。
至此,工部、刑部、礼部这三部已然彻底成为清水衙门,且权责大大缩小,都察院也彻底不再为所有人所忌惮。
吏部不改动,兵部和五军都督府本就相互制衡,也不必再大动,只是将其各种附属部门诸如兵器制造审核等从兵部中独立出来。
使兵部成为一个完全的武官吏部。
真正为人所重视的是户部,和吏部分别称为天地二官。
李显穆对户部的肢解也最为彻底。
在过去,户部尚书被视为朝廷财政大管家,李显穆如今要对这个传统制度说不。
户部日后只负责大明户籍制度,以及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匹配情况,掌握土地人口,但具体的赋税便不由他们负责,而是另外成立大明税务总局,专司各种税收。
如此一来,户部会尽量真实地记录各地户籍和人口情况,因为收税重担不在他们头上。
而大明税务总司则要根据户部所上交的户籍人口状况,尽量真实地去收税。
若是有不妥之处,他们便会要求核查户部提供的情况是否正确,二者之间便有竞争状况,以免一方弄虚作假。
其后,将户部中对于货币制造以及管控的所有权责全部分离出,再综合先前所成立的大明官方钱庄,建立大明中央钱庄,这是大明央行,负责制定财政政策。
而后便是这一系列的用钱部门的监察,审计部门,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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