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太多的“自由裁量”,所以后面改成了法定刑。
言归正传,李悦在听到这句话之后顿时道:“我……我没错,我说了我不是故意的啊,为什么……”
“年龄。”女警面无表情直接打断了李悦的话。
公安机关的讯问民警那都是经验丰富的,所以李悦根本不可能扛住这种拉扯,几个回合之后就已经情绪崩溃了。
那个椅子就是这么神奇,普通人坐上去真的扛不住,更不用说那些讯问技巧了。
“我说,我都说,我当时被我男朋友,就是那个李金山发现了,我不想和他分手,没办法了,只能和他说乐资山强奸我。”
“但是说了之后他就要报警,他说不能就这么算了,我那会也不敢反对,心里很慌,就报了警。”
“后面就是立案,我不敢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他们有人说了,立案了就必须得有个结果,要是我瞎说,那是要追究责任的。”
“所以后面我什么都不敢,他们问我那个伤痕是什么时候造成的,我就说是强奸时候发生的……”
这里没有人教她,完全是无师自通的那种。
李悦一五一十的把这些都说了出来,脚踏两条船的事被主要的男朋友发现了,不想分手,那只能选择牺牲另一个自认为的男朋友。
为什么牺牲的是乐资山,因为乐资山家里没什么钱,不算是优质男友。
那为什么要和乐资山勾搭呢,当然是因为乐先生有一些别的特长了,不然没必要勾搭到床上去。
但就算再有特长没钱也白搭,所以可以和乐资山在床上勾搭,但绝对不能和他在一起,只是乐资山自认为两人是男女朋友而已。
对于李金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对方家里有钱,所以肯定不能分开。
结果出乎了她的预料,调查过程中李金山发现了一些事,还是和她分了手。
至于当时为什么没有出来举证,一来不知道那个伤痕就是关键证据,二来他又不认识乐资山,讨厌对方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帮着作证。
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乐资山算是绿了他的,只是对方自己不知道而已。
而现在,周云让他作证,而且把伤痕的情况告诉了他,那他自然没有任何问题。
李悦交代的很清楚,膝盖的伤就是之前自己磕的,当时的办案人员也没有仔细查看这个伤痕,反正她说是强奸时候受的伤,办案人员也就认了。
听起来感觉特别离谱,但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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