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在一阵悲鸣中,雄鹿的肚子被掏开,很快就没了声息。
而这头最强壮的雄鹿,正是鹿群的首领,它一倒下,其他的梅花鹿无论公母全都是一慌,本来就在疲于奔命,各自逃窜,雄鹿阵亡后,其他的梅花鹿仿佛失去了主心骨一般。
很快便又被狼群扑倒了几头,而且狼群的策略是,只要放倒,咬伤大腿,不管死活都立马跳起来去袭击下一头鹿。
不求一击必杀,只求咬伤跑不了就行。
周苍眯着眼睛静静地看着,对旁边摆了摆手,张全福和郑大华也从愣神中惊醒,这狼群简直太凶残了!而且非常的有组织有纪律,抛开有没有枪这个问题来说,狼群的围猎技术也不比人类差了。
他们两人各自点点头,带人离开位置,朝着目标点位前进,狼群的战斗已经快要接近尾声,因为下面还能站着跑来跑去的梅花鹿已经不剩几头了,两人不自觉地加快了速度,因为只要慢上一步,鹿肉就可能被狼群多吃上几口。
那肉可是他们的!
俗话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他们这个事儿就得咋说呢?
应该叫“狼群扑鹿,巡山队在后!”
主打一个偷袭捡现成的!
王焱跟在郑大华后面,他俩加上另外三个人,一共五个人,组成了拦截小分队,主要是王焱的枪法也被周苍偷偷补课练过,在巡山队这帮人里,算是还不错的。
张全福则是带着三个人,算上他自己一共四个人,悄悄地跑到另一侧,组成了驱赶小分队,他们是能打就打,能吓唬就吓唬,只要让狼群放弃鹿肉跑掉,他们就算完成任务。
如果能运气好打死几头灰狼,那就更完美了!
周苍自己则是眯着眼睛蹲在原地,死死地盯着那头狼群首领,即便是只能看到一截尾巴,他也能感觉出来,那一定是狼群里最生猛的一头。
乌赫一脸的跃跃欲试,它脖子上的尖刺项圈闪烁着乌黑的光泽,身上的护甲也都完整,和灰狼一对一单挑,绝对能碾压获胜!
不过有枪在手,周苍并不想让乌赫和灰狼拼命,能用子弹解决,就没有必要贴上去肉搏。
眼看着狼群已经将鹿群基本消灭,那狼群首领呜呜叫了几声后,已经有灰狼开始低头掏着梅花鹿的肚子吃了起来。
周苍猛然起身,手指含在嘴里,然后一声口哨响起,听到信号的张全福带着几人立马嗷嗷叫着冲了出来,这一招屡试不爽,他们表情狰狞又兴奋,端着枪随便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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