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交织的结果。他们没有复杂的功利目的,更多是出于青少年阶段特有的、纯粹的心理需求,因此完全符合这一年龄段的行为逻辑,属于正常表现。
但话又说回来,别看这些秀女实际上跟这些皇子年纪差不多大,但她们中的大多数,都将成为赵俣的妃嫔,也就是他们的“母亲”。
如果真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就彻底越过了伦理的边界——少年们懵懂的探索欲,撞上了皇权定义下的“辈分秩序”,瞬间从青春期的正常好奇,变成了对皇室伦理的无意识冒犯。
那些与他们同龄的少女,一旦被纳入后宫,“皇子”与“庶母”的身份就被皇权牢牢定死,哪怕年龄差距微小,辈分的鸿沟也无法忽视。
一众皇子或许不懂这层沉重的关系,只凭着本能观察异性,但从伦理框架里看,这种“偷看”的对象,早已被皇权赋予了不可逾越的身份属性,让原本纯粹的青春期行为,蒙上了一层皇权制度下伦理错位的尴尬与错误。
所以,得知此事了之后,太学的一众官员,感觉事情有些棘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此事,他们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处理此事。
有主张惩罚之人,声色俱厉:“此非小节!诸皇子乃天家储贰,当谨守纲常。太学钟楼非嬉游之所,选秀盛典岂容窥伺?今以千里镜私观秀女,纵其年少,然所窥者或为未来庶母、或为宗妇,此乃乱常之萌!若不稍加惩戒,恐他日愈发僭越,何以正皇室威仪、示天下礼法?当奏请陛下,罚其闭门思过三月,习《礼记》百遍,以明尊卑之序!”
有主张宽大处理之人,说:“诸皇子年方总角,正是情窦初开、童心未泯之时。彼等不知选秀背后伦理纠葛,只念观人之趣,又贪违禁之险,纯然是少年顽劣,非有悖逆之心。昔年汉昭帝为太子时,亦曾与宫人戏逐,武帝未尝深责。今若小题大做,反伤皇子天性,且恐陛下念及父子情分,未必准奏。不若遣太傅私下训诫,令其知晓此事不妥即可,何必兴师动众?”
还有和稀泥的人,缓缓道:“惩之过严,恐失皇子向学之心;宥之过宽,又恐废弛礼法。依某之见,可分两步:其一,令诸皇子之师入府,暗喻此事已为太学所知,晓以‘辈分有别、盛典当敬’之理,促其自省;其二,太学暂不具折上奏,待观皇子后续行止——若此后安分,则既往不咎;若仍有轻佻之举,再联名请陛下裁决。如此既全皇室体面,又不失礼法约束,方为妥帖。”
皇家无小事,尤其牵扯皇子与礼法,太学官员争吵不休。
主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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