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时期的英国社会,它显然并不像巴黎那样足够的激情和丰富,或者说,在这一时期,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教会大多都在灌输一种观念,那就是尊重体面和秩序。
而英国诸多看起来非常进步和前沿的举措,其实往往是出于实用主义,社会氛围总体来说还是保守主义色彩浓厚。
正因如此,米哈伊尔自从来了英国这边以后基本上没再跟什么贵妇扯上关系。
毕竟相较法国上层男女关系的开放和舆论对此的容忍,英国这边无疑克制和保守许多,就算真搞了那也是偷摸着来,很难说会像法国那样大张旗鼓。女性一般也会被禁止过度抛头露面和自我展示,像法国那样丰富且盛行的沙龙文化在英国这边要少上许多。
俱乐部文化确实就是我大英自有国情在了。
对米哈伊尔来说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
在上述这种情况下,英国人对于奇装异服的容忍度也相当低,太艳丽会被视为浪荡或演员阶级,太前卫会被视为法兰西或激进派风格
倘若穿着过于奇怪,会被伦敦的普通人以及警察会怀疑“不是好人”,会被上流社会的社交圈排斥,甚至在街头还会被孩子们嘲笑为“fop”或“queer”。
米哈伊尔之前在街头上闲逛以及混圈子的时候就是就遇到过不少像这样的麻烦。
好在是他有着诗人和作家的身份,社会容忍度相对来说会更高一些。
但丹尼斯作为一名地道的伦敦绅士,他可没有这样的身份,于是当他看了最新一期的《血字的研究》并且脑子一热将订做的衣服穿出来的时候,丹尼斯没走两步便开始后悔了。
诚然,所谓的福尔摩斯大衣看起来克制、沉着且舒适,比较符合英国人的审美,若非如此,丹尼斯也不会情不自禁的订做一套了。
可问题在于,这终究是一种比较新潮的服饰,而在英国谁才有资格引领时尚呢?
通常只有王室与贵族女性以及上流社会的时尚领袖,这些人若率先采用新款式,会被报纸和时尚杂志用一种热情的语调报道和选用哪个,但下层若模仿和想要掀起新潮流,就被会讥讽为“pretentious”或者“not——respectable”。
米哈伊尔其实就面临这样的处境,丹尼斯已经在不少时尚杂志看到过批评这位俄国人的穿着的文章了。
这种情况下,年轻的绅士丹尼斯刚从家里出来便想打退堂鼓其实是很正常的。
另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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