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十岁的模样,加之以前还是世界小姐冠军,形象好气质佳,保养好到有广告商邀请她打护肤品广告的程度,虽然这种邀请也有看在外公面子的份上,或者说看重她本身的富家阔太的身份,但一切都还是归根于外婆远超实际年龄的年轻,这种年轻迭加身份,让外婆的确有挺大的商业价值。
想到之前何夕花园的精致美丽,和如今的粗糙衰老,正如外婆的变化,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觉得佛堂大厅里的“两仪锢形阵”发出的哧啦哧啦的细微电流声就像是什么东西正挫着他的关节,实在是痛入骨髓。
外婆还在叩首,他顾不得电磁波动加剧,抬手扶住了外婆,低声说道:“外婆,别这样.”他看向不远处放在一旁托盘上的茶杯,“你先喝口水吧。”
被他搀扶住的外婆,还是没有睁开眼睛,闭着双眸,看也不看他,悲戚的说道:“不用。”她又说,“不管你是谁,都不要再问我任何事了。就算你真是我外孙,我也不希望你去找什么你外公留下来的东西,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有多远走多远。”
“不行。”林怀恩坚决的摇头,“我得救我妈妈和爸爸,他们还在等我。”
外婆摇头,闭着眼睛语气喃喃,似乎自言自语般的说道:“怀恩一个小孩子又能做什么?更何况若卿也不会有事,只是没那么自由了而已。”她的声音又变的冷厉,“他们还不敢把事情做的那么绝。”
说完外婆剧烈的咳嗽了几声,仿佛用尽了力气。他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服外婆,相信他就是林怀恩,要说起来他和外婆的接触没有那么多,也没有什么记忆点特别深刻的事。他低头注视着外婆,想要回忆起点什么,恰好她握着念珠的左手映入了眼帘,那按着念珠的拇指之上还残留着一道明显的凸起的伤口,那道痕迹平滑,就像是个记号。
他记得妈妈说过,这个伤口是外婆在他小时候,来纽约看他的时候弄的。妈妈一向很忙,外婆来了就让外婆带他。他小时候还挺认生的,虽然才四、五岁,也不怎么愿意和外婆说话,就什么事情都自己去做,有一次为了拿冰箱里的奶酪棒,爬上冰箱,却不小心把上层的水弄倒了好几瓶下来。那时妈妈买的都是voss的玻璃瓶装水,那水晶瓶又重又沉,为了不让瓶子砸在他的身上,外婆立即却伸手去挡,砸的手又青又肿,还留下了这道疤痕。
以前他从来不曾记得这些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这些记忆就从脑海跳了出来。
他握住了外婆的手,在那道伤痕上摩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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