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长这个位置有点麻烦啊。”
他说话的声音很小,近乎于嘀咕。
沉思片刻后,罗阳抬起头,继续问道:“还有其他规定没有?比如监事会,比如董事会秘书等配置?”
“公司是否设置董事会秘书取决于其是否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依法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以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非上市公司则可根据公司规模、业务需求等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置董事会秘书。”
专业的人回答起来就是利索,罗阳刚开口询问,孙德祥就给出了答案:“至于监事会就看董事长自己的想法了,按照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置监事会,但是非上市公司是否要设置监事会,没有强制性要求。”
“我瞧你的意思是支持我设置监事会的,是这样吗?”
罗阳的感知很敏锐,听出了孙德祥停顿里的一丝异样,以及看向自己目光里隐含的意味。
“董事长,上市公司之所以必须设置监事会,是因为上市公司通常是规模较大的公司,且股东人数众多,因此更需要监事会来监督公司的运营这只是公司法上简单的一句话。”
孙德祥没有正面回答罗阳的问题,而是绕弯子似的解说道:“但是展开细说的话,监事会拥有检查公司财务的权限,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进行调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虽然内容一大堆,但是听在罗阳耳朵里就是简单两三句话。
按照他的理解,监事会就相当于监察部门,如果老板对于一家公司的掌控权很大,那么监事会就是老板手里的一把刀,如果老板对公司的掌控权一般,监事会反过来就成了制衡老板的一把刀。
当然,按照孙德祥的说法,只要是上市公司,就必须设置监事会,不管老板对公司掌控权高不高。
就目前来看,罗阳对整个集团的掌控力还是可以的,而且整个集团下面10家分子公司里没有一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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