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由牟其忠与萧军两人共同所持股,一人占50%,假如萧军一个人选择单方面割肉止血,把这些股份都卖掉,那么不管这个人是谁,牟其忠首先需要考虑的是……
这个人会不会和自己相处的来?
会不会来和自己争当这家房地产公司的家?
来个不好相处的,未来若是大权旁落怎么办?
一半对一半,股权没有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他将不得不面对它。
除非牟其忠是跟萧军一样的想法,也打算要割肉止血了,那倒是简单,这个问题不用再考虑,一起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买家就行。
不过陆阳估计,牟其忠应该不会肯甘心割肉止血,亏那么多,又还远远未到山穷水尽,若连搏都不搏一下,岂会甘心?
反倒是萧军这家伙,虽然刚才装死,陆阳要问,他也不说话,但是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甚至陆阳都已经只当他默认,因为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搏?
拿什么搏?
拿命搏吗?
到了这个地步了,陆阳又追着他喂饭吃,他要还不张开嘴,那他就是一头猪,就是猪都知道要选择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起码割肉止血后,还能剩下一点他名下产业中的精华,又不是真的没有希望再次东山再起了,破罐子破摔?不至于,只要还没有蠢到一种境界,就应当该知道怎么选择。
转眼三天。
这三天,陆阳办了三件事情。
第一,把媳妇还有宝贝女儿给接了过来。
第二,陪媳妇海边玩水。
第三,陪宝贝女儿海边踩水玩。
其他的都是顺带。
而即使顺带,陆阳也扎扎实实把事情给办了。
顺便再说点题外话,牟其忠是一直想和陆阳处好关系的,以前是很看好这位小老弟的头脑,觉得这位小老弟将来一定不简单,抱着提携后辈的想法带着陆阳挣了不少钱。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
陆阳早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位他眼里有些聪明头脑的小老弟了,也不再是他需要提携的后辈,而是一名他需要平等视之,甚至仰视的商界奇才。
是,他是带着陆阳挣了不少钱。
当初陆阳靠倒卖国库券拿到了第一桶金,回乡在村里创办了自己事业起步的一家制衣厂,虽然也抓住了县里小商品批发市场的风头,让自己制衣厂的衣服小火了一把。
也借此机会,通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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