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的视角。
万梓良当时已经在港圈混出了头,看周星驰不错,就把这个26岁的男演员推荐给了四处招揽二、三线小明星的李修贤。
李修贤也觉得这个周星驰很有才华,于是将其签入万能电影公司,周星驰首部入驻公司的戏叫《霹雳先锋》,一举得到金马奖最佳男配角奖,演技受到肯定。
周星驰也很感激李修贤的提拔,不过在和李修贤签约的时候,周星驰只是个小底线明星,所以价钱非常便宜,片酬是70万港币。
但是在他渐渐拍了一些电视剧和电影之后,李修贤变相将周星驰“卖给了”向家兄弟开设的永胜影业。
周星驰的片酬依旧由老东家万能电影公司支付,但是影片由永胜制作,而他的电影票房由两个公司平分。
之后周星驰作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就开始与永胜影业深度绑定,到了90年周星驰主演的《赌圣》以新颖的叙事手法和表演风格意外地引爆了市场,斩获了4千多万港元的票房,成绩直接刷新了当时香江本土电影的票房纪录,让周星驰标志性的“无厘头”表演风格深入人心。
周星驰也成了永胜旗下最具票房保证的演员,主演的电影几乎部部卖座,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回报,媒体甚至称其为永胜的“印钞机”。
尤其在1992年,都说那一年是周星驰年,那年他在一年之内同时参与拍摄了包括《鹿鼎记》、《武状元苏乞儿》、《审死官》等多达七部电影,一年都在长时间、高负荷的工作之中度过,据说他每天工作时长常常超过18个小时。
但与他为永胜创造的巨额商业价值形成对比的是,他在此期间每部电影所获得的片酬,仍旧维持在当初和李修贤签约的那个水平——70万港元。
这个数字,在当时香江电影界虽然不算是太低,但相对于他为永胜带来的以亿计算的年收入以及其在影坛日益增长的影响力而言,这简直是不把他当人了。
之后周星驰就和永胜谈薪酬,坊间最有名的是在一次下午茶的场合,周星驰与永胜影业的实际管理者之一向太陈岚就片酬问题进行了沟通,对于周星驰提出的加薪要求,陈岚并未直接拒绝,而是提及了另一位影坛巨星周润发的例子。
她以周润发当年拍摄代表作《英雄本色》时的片酬仅为50万港元作为参照,以此回应周星驰的加薪请求。
周星驰在听到这番话时,正吃着菠萝包,也没有进行更多的辩驳,只是继续完成了进食的动作。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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