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方式没有人可以学。
赛季球队单场平均得分降到了最近20年的低点,收视率、上座率相较于上个赛季都有所下滑。
1998年开拓者vs公牛的大战,让篮球迷都产生了高潮后的疲软感。
对于阿甘的统治,球迷们同样出现了审美疲劳,因为没有对手。
整个赛季期间都有人呼吁乔丹复出,不过乔丹置之不理,他对退役后的生活感到很满意。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觉得自己的情感受到了伤害,这点是不为人知的原因。
打开电视,播放录像带,昨天的G4,乔坐在床上手里捏着遥控器,快进掉前面冗余的部分。
等到比赛正式开始,乔丹便亲眼目睹了甘国阳的得分表演。
乔丹的打球风格是节奏迅猛,快慢适宜,在来来回回的拉扯中寻找对手漏洞,击破对手。
这点他师承北卡的迪恩-史密斯,对比赛节奏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
而甘国阳不同,甘国阳以纯粹的刚猛为主,一旦他打定主意要得分,手感来了是完全抵挡不住的。
他根本不需要什么节奏变化,而是一猛到底,像加满力的坦克,一直冲下去,冲到你们全灭为止。
这得益于甘国阳近乎于无限的体能,在连续高强度的对抗、冲刺中,他的无氧肌耐力达到非人的地步。
乔丹对此深有感触,运动员之所以需要良好的节奏控制,根本原因在于人的体能不是无限的。
一呼一吸之间,需要进行合理的体能分配,让自己打的更舒服,让对手打得更难受。
就像长跑,看似只是简单的比耐力和速度,实际上更是速度、节奏的比拼。
谁能控制好节奏,扰乱对手的呼吸,在最后的冲刺中就能获得胜利。
但阿甘是个例外,这家伙属于典型的跑5000米,开局就冲刺。
当你在嘲笑这家伙“这个傻叉开局就冲”的时候,到最后却发现,这家伙竟然能一冲到底。
尤其是当甘国阳不用顾虑防守的时候,放开手脚进攻的他,手感是无法阻挡的,体能维持度太强了。
乔丹看着甘国阳从第二节开始发力,一个接着一个的中投,弄得乔丹都心痒痒,这家伙是开了瞄准镜了。
到第三节更加夸张,马刺已经完全不知道怎么防守了,因为不管怎么防都能进,一个接一个的中距离,接球就出手,出手就有,犯规也没用,上罚球线甘国阳的罚球准的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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