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句话也不算是骗人。
他是真的喜欢这种烟火气。
店里经常来的老顾客,他基本每一个人都能叫得出来名字。
同样的,他们也认识他。
大家更像是朋友。
自从网上的热度消散后,他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忙了。
每天只有中午、晚上两顿。
当天的食材卖完就收工。
下午还能回家去陪陪老婆、孩子。
……
隔天。
徐君乐和麦又歌再次过关回到鹏城,他们目前并不知道珍姐和强哥的打算。
虽然强哥觉得他们在哪里都一样,但私心里,他们更想小儿子回奥门。
那样的话,一家人热热闹闹。
多好。
回奥门,他们一样会给小两口配上一套房子,反正价格跟鹏城差不了多少。
都是2-3000万的样子。
两人回到鹏城的第一个周末,麦又歌就带着徐君乐回了老家。
“小麦回来了?”
“这旁边的帅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哈哈,肯定是了,你看看他手上拎着的礼物。”
“女婿上门咯。”
“……”
乡村社会,那是人情社会的经典体现,麦又歌一回村子,到处都是熟人。
麦又歌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名人。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
长得又好看。
人也孝顺。
把母亲留在老家,那是因为她妈妈不想跟着她一起出门。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这样。
不想麻烦子女下辈。
“妈。”
来到家门口,麦又歌笑着抱了抱老娘。
“阿姨好。”
徐君乐跟着喊了一声。
“好,好。”
麦妈妈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乐,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
姑爷上门的事,她当然知道。
麦又歌早就跟他提了。
是的。
麦又歌说的是准姑爷,两人虽然才确定关系不久,但认识那么久,麦又歌早就确定了要在一起。
所以。
就说是准姑爷。
“来,快进来。”
跟着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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