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书房出来,走廊里的穿堂风吹过来,头顶上的斯丹康已经被风吹硬了。戴笠默默把鸭子接过去,油纸包又滴了一滴油,精准地落在他另一只锃亮的皮鞋上。他还是没低头看,只是眼角不受控制地抽了一下。
李宇轩回到住处,把门关上。军装脱了扔在椅背上,斯丹康洗了两遍才洗干净。他坐在桌前,从抽屉里翻出那个牛皮本子,翻开新的一页,拿起毛笔蘸了墨。
“六月十三日。南京。晴。”
“今日见少东家。训话毕,忽谓吾曰:夫人令汝习英文,读《圣经》。吾唯唯而已。出书房,头顶斯丹康已硬如盔。少东家见吾手中盐水鸭,目色如见痰盂。吾曰:少东家来一块否?公默然。”
他停了一下,继续写。字歪歪扭扭的,墨洇得到处都是。
“英文一事,吾上世即未尝及格。考试全靠蒙,蒙了三年,最好成绩四十二分。二十六个字母倒是认得全,拼在一起就不认识了。昔在黄埔,陈赓教吾注音法,‘apple’旁注‘哎剖’,‘banana’旁注‘不拿拿’。蒋先云谓吾糟蹋洋文,贺衷寒谓糟蹋便糟蹋,洋人不识华夏字。今夫人令吾正经习之,吾以何习之?四十二分之人,习什么英文。”
他翻了一页。
“《圣经》一事,更可笑。吾于《圣经》所知者二事:亚当食禁果,耶稣钉十字架。少东家自不读,令吾读之。吾思上帝之子,不独耶稣。洪秀全亦上帝次子也,与耶稣昆弟行。读《圣经》是读弟之书,读洪秀全是读兄之书。长幼有序,吾当先读兄之书。况且洪秀全当年还带着几十万兄弟杀进南京,坐了龙庭。耶稣连个罗马兵都打不过,最后还被钉在十字架上。论本事,还是兄厉害。”
写到这里,他搁下笔,拿起桌上的茶碗喝了一口。凉了。他把凉茶咽下去,又拿起笔。
“夫人年近不惑,少东家日与之作闺房之态。其情可悯,其状可怜。夫人固非绝色,少东家亦非悦其貌。北伐缺饷,宋子文多金,此婚事之本末,天下皆知。少东家知之,夫人亦知之。二人日日演恩爱于官邸,演之如真。钢丝球者,花语云隐忍与富贵。夫人入门之日,即通此花语矣。少东家亦有暗疾,……平生所讳。夫妇相对,心照不宣。吾观少东家,权倾天下,实无一事可自专。娶妻不能择所爱,饮食不能啖肥甘,白水一杯,药汤数碗,日日端坐如泥塑。今日见吾携盐水鸭,目色数变,终无一言。非不欲尝也,是不能也。”
他停了一下,笔尖悬在纸上,墨滴下来洇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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