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慌张?在宅院里跪着,成何体统。”
李顺却不敢起身,依旧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磕了一个响头,才哽咽着开口,语气里满是卑微和期盼:“东家,求您发发善心,给俺家小子宇轩谋条活路吧。俺们家世代都是种地的长工,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土里刨食,饿一顿饱一顿,从没出头之日。宇轩这孩子今年刚满十五岁,虽说年纪不大,但身子骨扎实,人也勤快听话,嘴稳心细,绝不多事。俺不求别的,只求他能跟着您这个老东家,哪怕端茶倒水、跑腿听差,也比在家种地强,好歹能混口安稳饭吃,将来也能有个盼头啊!”
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李顺一辈子老实巴交,从没求过人,能拉下脸跪在地上苦苦恳求,全是为了儿子的前程。他心里清楚,大队长如今虽是回乡赋闲,可终究是干大事的人,在广州城里也是数得上号的人物,跟着他,就算是做个跟班,也比在乡下种地强百倍,这是他们底层长工家的孩子,唯一能抓住的出路。
大队长闻言,沉默了片刻,眼神落在李顺佝偻的背上,指尖轻轻敲击着杯沿。他这人向来多疑,心思重,最信不过外面那些趋炎附势的外人,唯独对家里这些世代依附、知根知底、一辈子忠心耿耿的老仆,多了几分宽容和放心。李顺一家三代在蒋家做工,从无贰心,这样的人放在身边,远比那些来路不明的人稳妥,不会耍心眼,也不会背叛自己。再者,他此番回乡虽说是赌气,可心里明白,孙终山早晚得派人来请他回广州,到时候身边也确实需要几个贴心、嘴严、听话的人伺候,带在身边慢慢调教,将来也算是自己的心腹,用着顺手。
思索片刻,语气没了方才的疏离,多了几分应允的淡然,声音不大,却字字笃定:“也罢。你家世代在蒋家做事,也算忠厚老实,难得你一片爱子之心。孩子若真肯吃苦、守规矩、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瞧,那就留在身边伺候吧,跟着我,总不会亏待他,有口饱饭吃,有件干净衣裳穿。”
李顺一听这话,顿时喜出望外,像是捡了天大的宝贝,连着磕了好几个响头,额头都磕红了,嘴里不停说着“谢谢东家,谢谢东家,俺一定让孩子好好听话,绝不敢给您添麻烦”,激动得话都说不完整,起身之后,一路小跑着往自家简陋的偏屋去,脚步轻快得像个小伙子,恨不得立刻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儿子李宇轩。
而此时的李宇轩,正坐在偏屋的木板床上,一脸生无可恋,眼神空洞地望着屋顶的破茅草,脑子里一团乱麻,还没完全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整个人都处于懵圈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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